4.3 作用与组合
4.3.1 水下穿越管段的作用计算应包括永久作用、可变作用和偶然作用,并应按下列要求计算:
1 永久作用应包括输送介质的内压力、管段自重、输送介质重、管周土压力、静水压力、动水压力、温度变化产生的温度应力、强制弹性变形产生的变形应力;
2 可变作用应包括试运行或试压时管内的水重与内压力、清管作用、施工拖管或吊管外力作用;
3 偶然作用应包括地震影响、落石冲击力、沉船、抛锚或河道疏浚产生的撞击力作用。穿越管段位于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a≥0.1g 的地区,应计算地震造成的土压力、地基土液化作用;有活动断层时的断层位移作用。
4.3.2 穿越管段结构计算时,应根据敷设形式、所处环境、运行条件及可能发生的工作状况进行作用组合。主要组合应为永久作用;附加组合应为永久作用与可能发生的可变作用之和;特殊组合应为永久作用与偶然作用之和。
4.3.3 穿越管段的钢管许用应力,应按本规范第3.2.4条的许用应力乘以不同的作用组合提高系数,许用应力提高系数应按表4.3.3确定。
表4.3.3 许用应力提高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