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管道材料与计算
3.2.1 穿越工程用于输送油、气的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用钢管》GB/T 9711的有关规定,并应根据所输介质性质、钢管规格、钢材等级、使用条件补充有关技术条件要求。对于管径小于DN300,设计压力小于6.3MPa的输油钢管或设计压力小于4.0MPa的输气钢管,可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GB 6479、《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 5310要求的无缝钢管。
3.2.2 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的钢管,其许用应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σ]——输送油气钢管的许用应力(MPa);
σs——钢管的规定最小屈服强度(MPa);
Φ——钢管焊缝系数,符合本规范3.2.1条要求标准的钢管,西取1.0;
t——温度折减系数,当设计温度小于120℃时,t 值取1.0;
F——强度设计系数,按表3.2.2取值。
表3.2.2 强度设计系数
注:1 穿越渡槽、桥梁、古迹可视其重要性按水域穿越取用设计系数。
2 输气管道地区等级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的有关规定。
3.2.3 穿越段钢管的直径与壁厚之比应小于100,并应满足各种穿越条件下的管道径向稳定要求,壁厚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δ ——钢管计算壁厚(mm);
P ——输送介质设计内压力(MPa);
D ——钢管外直径(mm);
[σ]——输送钢管许用应力(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