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1 基础资料
3.1.1 穿越工程设计前,应取得所输介质物性资料及输送工艺参数。介质物性资料及输送工艺参数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3和《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的有关规定。
3.1.2 穿越工程设计应符合管道工程专项评价的结论及批复意见。
3.1.3 选定穿越位置后,根据设计阶段的要求,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范》GB/T 50539和《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568的有关规定,应取得下列资料:
1 工程测量资料,包括1:200~1:2000平面地形图与断面图;
2 工程地质报告,包括1:200~1:2000地质剖面图、柱状图、岩土成分及物理力学指标、地震、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勘察的结论意见。
3.1.4 水域穿越勘察钻孔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挖沟埋设穿越管段,应布置在穿越中线上。
2 水平定向钻、隧道敷设穿越管段,应交叉布置在穿越中线两侧各距15m~30m处,交叉勘探点间距宜为50m~100m。在岩性变化复杂时,局部钻孔间距可为15m~30m。
3.1.5 位于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a≥0.1g地区的河流大中型穿越工程,应查清下列四种情况,并取得量化指标:
1 有无断层,断层活动性质,断层一次性最大可能错动量;
2 地震时两岸或河床出现开裂或错动的情况;
3 地震时地基土液化的资料;
4 地震时两岸滑坡或崩塌的可能性及参数。
3.1.6 穿越管道及隧道抗震设防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技术规范》GB 50470的有关要求设计。
3.1.7 穿越管段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程》GB/T 21447的有关规定,取得防腐蚀控制设计所需的相关环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