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20-2007(2016年版) 建标库

5  种植设计

5.0.1  种植设计应以绿地总体设计对植物布局的要求为依据,并应优先选择符合当地自然条件的适生植物。

5.0.2  设有生物滞留设施的城市绿地,应栽植耐水湿的植物。

5.0.3  种植设计中当选用外界引入新植物种类(品种)时,应避免有害物种入侵。

5.0.4  设计复层种植时,上下层植物应符合生态习性要求,并应避免相互产生不良影响。

5.0.5  应根据场地气候条件、土壤特性选择适宜的植物种类及配置模式。土壤的理化性状应符合当地有关植物种植的土壤标准,并应满足雨水渗透的要求。

5.0.6  种植配置应符合生态、游憩、景观等功能要求,并便于养护管理。

5.0.7  植物种植设计应体现整体与局部、统一与变化、主景与配景及基调树种、季相变化等关系。应充分利用植物的枝、花、叶、果等形态和色彩,合理配置植物,形成群落结构多种和季相变化丰富的植物景观。

5.0.8  种植设计应以乔木为主,并以常绿树与落叶树相结合,速生树与慢长树相结合,乔、灌、草相结合,使植物群落具有良好的景观与生态效益。

5.0.9  基地内原有生长较好的植物,应予保留并组合成景。新配植的树木应与原有树木相互协调,不得影响原有树木的生长。

5.0.10  种植设计应有近、远期不同的植物景观要求。重要地段应兼顾近、远期景观效果。

5.0.11  城市绿地的停车场宜配植庇荫乔木、绿化隔离带,并铺设植草地坪。

5.0.12  儿童游乐区严禁配置有毒、有刺等易对儿童造成伤害的植物。

5.0.13  屋顶绿化应根据屋面及建筑整体的允许荷载和防渗要求进行设计,不得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及排水。

5.0.14  屋顶绿化的土壤应采用轻型介质,其底层应设置性能良好的滤水层、排水层和防水层。

5.0.15  屋顶绿化乔木栽植位置应设在柱顶或梁上,并采取抗风措施。

5.0.16  屋顶绿化应选择喜光、抗风、抗逆性强的植物。

5.0.17  开山筑路而形成的裸露坡面,可喷播草籽或设置攀缘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