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钢轧钢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10-2014 建标库

14.2      

14.2.1  防火、防爆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及《轧钢安全规程》AQ2003的有关规定。

14.2.2  电气安全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及《轧钢安全规程》AQ2003的有关规定。

14.2.3  燃气安全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14.2.4  建(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

14.2.5  人行通道、梯子、平台、防护栏杆、防护屏与保护罩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及《轧钢安全规程》AQ2003的有关规定。

14.2.6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的有关规定。

14.2.7  运输、装卸与起重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轧钢安全规程》AQ2003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