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生产工艺
7.3.1 轧机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轧机布置应根据产品品种、规格、生产规模和投资规模选择脱头连续式、半连续式、串列式或多机架单独布置形式。
2 以生产H型钢或钢轨为主的生产线宜采用串列式布置。
3 以生产槽钢、角钢等普通型钢为主的生产线宜采用脱头连续式或半连续式布置。
4 以生产钢板桩及异型断面为主的生产线宜采用多机架单独布置,也可采用串列式布置。
7.3.2 轧制工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在炉后设置高压水除鳞装置。
2 应根据不同的钢种设定相应的开轧温度及控制终轧温度。
3 应根据产品品种、规格、产量和轧机布置形式确定最大轧制速度。
4 H型钢、工字钢及钢轨应采用万能模式生产;钢板桩可采用万能模式,也可采用二辊模式生产;槽钢、角钢及异型钢可采用二辊模式,也可采用二辊及万能组合模式生产。
5 精轧机出口可设置轮廓仪。
6 精轧机后可设置快速冷却装置。
7.3.3 精整工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设置取样、冷却、矫直、切定尺、检查、改尺、自动码垛、打捆、称重、标记等工序。
2 宜采用长尺冷却-长尺矫直-冷锯切定尺的长尺精整工艺。
3 钢轨精整工序还应设置无损探伤、平直度检测、压力补矫、锯钻加工、钢轨淬火等工序。
4 特大规格H型钢可采用在线或离线压力矫直机矫直。
5 产品包装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 2101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