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钢轧钢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10-2014 建标库

7.3  生产工艺

7.3.1  轧机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轧机布置应根据产品品种、规格、生产规模和投资规模选择脱头连续式、半连续式、串列式或多机架单独布置形式。

    2  以生产H型钢或钢轨为主的生产线宜采用串列式布置。

    3  以生产槽钢、角钢等普通型钢为主的生产线宜采用脱头连续式或半连续式布置。

    4  以生产钢板桩及异型断面为主的生产线宜采用多机架单独布置,也可采用串列式布置。

7.3.2  轧制工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在炉后设置高压水除鳞装置。

    2  应根据不同的钢种设定相应的开轧温度及控制终轧温度。

    3  应根据产品品种、规格、产量和轧机布置形式确定最大轧制速度。

    4  H型钢、工字钢及钢轨应采用万能模式生产;钢板桩可采用万能模式,也可采用二辊模式生产;槽钢、角钢及异型钢可采用二辊模式,也可采用二辊及万能组合模式生产。

    5  精轧机出口可设置轮廓仪。

    6  精轧机后可设置快速冷却装置。

7.3.3  精整工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设置取样、冷却、矫直、切定尺、检查、改尺、自动码垛、打捆、称重、标记等工序。

    2  宜采用长尺冷却-长尺矫直-冷锯切定尺的长尺精整工艺。

    3  钢轨精整工序还应设置无损探伤、平直度检测、压力补矫、锯钻加工、钢轨淬火等工序。

    4  特大规格H型钢可采用在线或离线压力矫直机矫直。

    5  产品包装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2101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