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08-2015 建标库

4.3  熔剂和固体燃料的准备

4.3.1  固体燃料破碎筛分宜设在烧结厂,石灰石、白云石宜成品采购。

4.3.2  石灰石、白云石需在烧结厂破碎时,应采用闭路破碎筛分流程。

4.3.3  配料的石灰石、白云石的最终粒度小于3mm的应占90%以上,且大于5mm的含量应小于5%。

4.3.4  当碎焦粒度为25mm~0时,应采用两段开路破碎流程。粒度小于10mm、水分含量小于10%,且小于3mm粒级的碎焦含量占30%以上时,可采用预先筛分、一段开路破碎流程。粒度大于25mm粒级含量占10%以上时可采用预先筛分分出大块,再用二段开路破碎流程。

4.3.5  无烟煤破碎,可根据粒度、水分等具体条件采用二段开路破碎流程,小于3mm粒级含量占30%以上且水分含量小于10%时,可在一段破碎前增加预先筛分流程。

4.3.6  采用铁精矿粉时,碎焦和无烟煤加工的最终粒度小于3mm的应分别占85%以上和75%以上。全部采用进口粉矿时,碎焦和无烟煤加工的最终粒度小于3mm的宜分别占75%和65%以上。

4.3.7  不同品种或理化性能相差较大的固体燃料,应分开破碎。

4.3.8  固体燃料的破碎应避免采用易于产生过粉碎的破碎设备。

4.3.9  石灰石、白云石和固体燃料破碎前应设除铁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