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27-2001 建标库

12 墙面铺装工程

12.1.1 本章适用于石材(包括人造石材)、陶瓷、木材、纺织物、壁纸、墙布等材料在住宅内部墙面的铺贴安装。

12.1.2 墙面铺装应在隐蔽、墙面抹灰工程已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当墙体有防水要求时,应对防水工程进行验收。

12.1.3 天然石材采用湿作业法铺贴,面层会出现反白污染,系混凝土外加剂中的碱性物质所致,因此,应进行防碱背涂处理。

12.1.4 因憎水性防水材料使防水材料与粘结材料不相容,故防水层上粘贴饰面砖不应采用憎水性防水材料。

12.1.5 基层表面的强度和稳定性是保证墙面铺装质量的前提,因此要首先根据铺装材料要求处理好基层表面。

12.1.6 为防止砂浆受冻,影响粘结力,故现场湿作业施工环境温度宜在5℃以上;裱糊时空气相对湿度不宜大于85%;裱糊过程中和干燥前,气候条件突然变化会干扰均匀干燥而造成表面不平整,故应防止过堂风及温度变化过大。

12.3.1 为保证墙面砖铺贴的整体效果,分格预排就显得十分重要。宜制定面砖分配详图,按图施工。在制定详图时,不仅要考虑墙面整体的高度与宽度,还应考虑与墙面有关的门窗洞口及管线设备等应尽可能符合面砖的模数。
    为加强砂浆的粘结力,可在砂浆中掺入一定量的胶粘剂。

12.3.3 大面积的木装饰墙和软包应特别注意防火要求,所使用的材料应严格进行防火处理。

12.3.4 软包分硬收边和软收边,有边框和无边框等。面料的种类也很多,宜结合设计和面料特性制作安装。

12.3.5 裱糊使用的胶粘剂应按壁纸或墙布的品种选配,应具备防霉、耐久等性能。如有防火要求则应有耐高温、不起层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