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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涂饰工程—
13.1 ! 一般规定》
1》3.1.《1, 本章适用—于住宅内部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和美术涂》饰的:涂饰工程施工
【。
1:3.1.2》 , ,涂饰工程应在抹灰】、吊顶、细部、地面!及电气工程等已【。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进:行
13.—1.3?。 涂饰《工程应优《先采:用绿色环保产品【
1?3.1.4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水:性,。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质!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12%
【13.1《.,。5 : 涂料?在使:用前应搅拌均匀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完
13.1.!6 ?施,工现场环《境温度?宜在5~35℃之】间并应注意通风换气!和防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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