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细部工】程
》11.1 一般规!定
11.】1.1 本章适用!木门窗?套、窗帘盒》、固定柜橱、护栏】、,扶,手、花?饰等细部工程的制】作安装?施工
11—。.1.2 细部】工程:应在隐蔽工程已【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
:11.1《.3 框架结构的!固定柜橱《应用榫连接板式【结构的固定柜橱应用!专用连接《件连接
11.】1.:4 : 细:木饰面板安装后【应立即刷一》遍底漆
11.1!.5: 潮湿部》。。位的固定《橱柜:、木门套应做防【潮处理
11.】1.6? :护栏、扶手应采用坚!固、耐久《材料并能承受规【范允:许的:水,。平荷载?
11.1.【7 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05:m栏杆间《距,不应大于0.11m!
11.1.8】 湿度较大的房间!不,。得使用未经防水处】理的石膏花饰、【纸质花饰等
1】1.:1.:9 花饰安装【完毕后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