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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吊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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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一般规定》
《8.1.《1 本章适用【于明龙骨和暗龙【骨,吊顶工程《的施工?
8.1.2 】 吊杆、龙骨的安装!间距:。、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处理《木吊杆、木龙骨、造!型,木板:和木饰面板应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理
8.1.【3 : 吊顶材料在运输】。。、搬运、《安装、存放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受】。潮、变形及》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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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
》 ,8.1.5》 吊顶内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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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 】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蓖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交】接处应严密
【8.1?.7: 吊顶《与墙面、窗帘—盒的交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8.1.8【 搁置式轻质【饰面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压:卡装置?
8?.1.9 —胶粘剂?的类型应按所用饰】面板的品《种配套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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