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