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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原【材料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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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混凝【土,原材料进场时—供方应按规定—批次向需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等外《加剂:产,品还:应提供使用说明书】
6【.2.?2 : 原材料进》场后应按本》标准第7.1节的规!定进行?进场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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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水泥!应按不同厂家—、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分批存储并应采取防!潮措施;出现结【块的水泥不得用于】混凝土工程;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硫铝酸盐》水泥超过45d)应!进行复检合格者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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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粗、细骨料堆】场应有遮雨设—施,并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粗、细!骨料应按不同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入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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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 矿物掺《合料存储时》应有明显标》记,不同矿物掺》合料以及水泥—不得:。混杂堆放应防潮防】雨并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矿物掺合料!存,储期超过《3个月?时应进行复检合格者!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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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 外加剂的》送检样品应与工【程大批量进货一【致并应按不同—的供货单位》、品种和牌》号进行?标识:单独存放;粉—状外:加剂应防止受潮【结块如?。有结块?应进行检验合格者】应经粉碎至全部通过!600μ《m筛:孔后:方可:使用:;液:。态外加剂应储存【在密闭容器内并应防!晒和防冻如有沉淀】等异常现象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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