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4.1 一般规定
4.1.1 进行质量验收的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应划分为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
4.1.2 分项工程应按台(套)、机组、类别、材质、用途、介质、系统、工序等进行划分,并应符合各专业分项工程划分的规定。
4.1.3 分部工程应按专业性质划分为工业设备、工业管道、电气装置、自动化仪表、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业炉砌筑等。较大的分部工程可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4.1.4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名称宜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4.1.5 单位工程应按工业厂房、车间(工号)或区域进行划分,单位工程应由各专业安装工程构成。当一个专业安装工程具有独立施工条件或独立使用功能时,也可构成一个或几个单位工程。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