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地面控制测量
5.2.1 盾构法施工隧道地面平面和高程控制网是在线路工程整体控制网下加密的施工控制网。当布设成独立的专用平面和高程控制网时,应与线路工程整体控制网进行联测。
根据隧道的用途,线路整体控制网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如地铁隧道的线路控制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 50308的规定,铁路隧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 10101的规定,公路隧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的规定,水工隧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 52的规定。
5.2.2 平面一等控制网可在已有的国家二等三角网或C级以上GNSS(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即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控制网下布设。二等控制网可在本规范平面一等控制网、国家D级以上GNSS控制网或国家三等三角网下布设。
高程控制网应在已有的国家二等水准网的基础上一次布设全面网。
5.2.3 本规范表5.2.3-1~表5.2.3-3规定的技术要求主要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 50308,并结合不同隧道类型的实际工程条件确定的。
上述技术要求是以贯通测量长度小于4km,平面贯通测量误差±50mm,高程贯通测量误差±25mm设计的。若依据的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则应重新制定技术要求。
对应的观测要求应参照本规范第5.2.1条文说明中国家相关测量技术标准的规定。
5.2.5 跨水域水准测量可采用光学测微法、倾斜螺旋法、经纬仪倾角法、测距三角高程法和GPS测量法。当跨水域视线长度不超过100m时,可采用一般方法进行水准观测。
5.2.6 地面控制测量的复测频率视控制点的稳定情况而定,控制点相对稳定时一般一年一次,如果区域沉降或施工对控制点稳定性有影响,复测频率宜至少半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