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联系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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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联系测量应包括地】面近井导《。线测:量,和近井高程测量、】工,。作井:定向:。测量和?。导入高程测》量以及隧道内近井】。导线测量和近—井高程测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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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地》。面,近井导线《和近井高程路—线应采用附合路线形!式近井导线测量和】近井高?程,。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表】5.:2.3-2》和表5.2.—3-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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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盾构《隧道贯通前》的联系测量次数不应!少于:3次宜在隧道—掘进至100—m、1/3贯通【长度和距贯通面15!0m前分别》。进行一次当贯通长】度超过1《500m时应增加】联系测量次数—或采用?高精度?联系测量方法提高联!系测量精度当地【下起始边《方位角较差小于1】2″时?可取各次测量—成,果的:平均值作为后续测】量的起算数据指导隧!道掘:进与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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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定向】测量应依据施工现场!条件选择下列方法】
! 1 联系三角形!法,;
】 2 陀【。螺全:站仪(经纬仪)与】垂准仪(钢丝)【。组,合法;
】
》3, 两井定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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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导》线直:传法;
》。
】5 投《点定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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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 导入高《程测量在《工作井内可采用【悬吊:钢尺进行高程—。传递测量《当盾构平硐或斜井进!入时可采用水准【测量方?法进:。行高程传递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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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 地下应埋》设永久近井点近井】。。导线点不应少于3个!点间边长《。宜大于5《0m近井高程点不应!少于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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