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铝电解槽
11.1 一般规定
11.1.1 铝电解槽各部位砌体砖缝的厚度应符合表11.1.1规定的数值。
表11.1.1 铝电解槽各部位砌体砖缝的厚度
注:当槽底采用硅藻土砖时,砌体砖缝的厚度不应超过4mm。
11.1.2 砌筑铝电解槽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1.2规定的数值。
表11.1.2 砌筑铝电解槽的允许偏差
11.1.3 铝电解槽的施工应在厂房能达到防雨、防雪的条件下进行。竣工后短期内不能投产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11.1.4 炭素材料和制品应保管在仓库内,不得受潮和混淆。施工中应保持工作区域的清洁。
11.1.5 每个铝电解槽内的底部炭块和炭素捣打料宜为同一厂家的产品。
11.1.6 置于炭槽部分的阴极钢棒、预焙阳极的钢爪与磷生铁或炭素捣打料接触的表面均应除锈至呈现金属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