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11-2014 建标库

6.3  

       

6.3.1  安排热风炉组的砌筑顺序时,应防止基础的不均匀下沉。

6.3.2  砌筑热风炉的内衬前,应校核炉壳中心线的垂直偏差。炉壳内表面有喷涂层时,应根据各段炉壳的检查记录选定喷涂层中心线。喷涂层半径的允许偏差应为0~10mm。

6.3.3  有喷涂层的热风炉蓄热室、燃烧室和混合室的炉墙,均应挂中心线控制半径砌筑。无喷涂层的内燃式热风炉围墙应以炉壳为导面砌筑,并应随时用样板检查砌体的厚度,其允许偏差应为±15mm。燃烧室墙应按中心线砌筑。

6.3.4  热风炉上部各段炉墙间的垂直滑动缝均应按设计规定留设。每层托砖板上的炉墙第一层砖应找平。

6.3.5  炉墙隔热层的填料应及时填充。填料顶面低于砌体表面的距离不应超过500mm。隔热层应每隔2m~2.5m平砌两层隔热砖。

6.3.6  热风口及其以上各口与水平管的内衬连接处均应砌成上下直缝,并应仔细加工砖。

6.3.7  热风口、燃烧口和炉顶连接管口等周围环宽1m范围内,高铝砖(或黏土耐火砖、硅砖)均应紧靠炉壳(或喷涂层)砌筑。其间不严密处应用相应材质的稠耐火泥浆填充。

6.3.8  内燃式热风炉圆形燃烧室墙与围墙之间应按设计规定留设膨胀缝,缝内应充填瓦楞纸或发泡苯乙烯等易燃物质。

6.3.9  热风炉炉墙高温区采用硅砖砌筑时,应按设计规定在砌体的放射缝和环缝处留设膨胀缝。缝内应充填发泡苯乙烯等易燃物质。

6.3.10  陶瓷燃烧器可用组合砖或预制块砌筑。使用预制块时,应进行预砌筑。砌筑时,组合砖或预制块和各孔的位置应准确。砌体砖缝内的耐火泥浆应饱满,其表面应勾缝严密。

      

6.3.11  砌筑砖格子以前,必须检查炉箅子和支柱。用拉线法检查时,炉箅子上表面的表面平整偏差应为0~5mm。炉箅子格孔中心线与设计位置的允许偏差应为0~3mm。

6.3.12  格子砖的外形尺寸偏差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热风炉用高铝砖》YB/T5016的有关规定验收。施工前应根据格子砖尺寸的抽查记录确定使用方案。上、下带沟舌的多孔格子砖应按高度选分配层。

6.3.13  蓄热室中心点上的格孔应作为确定各层砖格子水平十字中心线控制线的基准,每层格子砖均应按此水平十字中心线砌筑,并应保持格孔垂直。砖格子施工中,可同时用木比尺控制砖格子。施工中应在四周炉墙内面做好中心控制线。上、下两层砖格子间的错位不应超过5mm。

6.3.14  第一层砖格子表面应平整。砖格孔对炉箅子格孔的位移不应超过10mm,并应清点完整格孔数和填写隐蔽工程记录。

6.3.15  四周砖格子与炉墙间应按设计规定留设膨胀缝,并应用木楔固定。

6.3.16  施工中应采取防垢措施,不得堵塞格孔。砖格子砌筑完毕后,应进行最后清扫,并应检查格孔。如果电灯的亮光能透过格孔,或者用绳子从上面放下的检查钢钎能通过格孔的全高,应认为该格孔合格。堵塞格孔的数量不应超过第一层砖格子完整格孔数量的3%。采用上、下带沟舌的多孔格子砖砌筑时,砖格子的堵孔率可不作为检查项目。

6.3.17  砖格子采用上、下带沟舌的多孔格子砖时,上、下层应错缝砌筑,砖与砖之间应按设计规定留设膨胀缝。四周格子砖宜预加工,并应按顺序编号绘制排列图。

      

6.3.18  砌砖前,应按炉顶孔的中心和标高确定球形拱顶砌砖(或喷涂层)的中心线。在外燃式热风炉中,宜按两个球体的中心及连接管钢壳中心确定连接管砌砖(或喷涂层)的中心线。

6.3.19  砌砖前应检查固定圈的安装质量,拱脚砖应紧靠固定圈砌筑。

6.3.20  炉顶下的炉墙上表面应按本规范表6.1.2的规定找平。

6.3.21  顶燃式热风炉炉顶燃烧器及其环道砌筑时,应以炉顶中心线为基准,逐环控制半径和环道宽度尺寸。砌筑时应先砌外环工作层耐火砖,后砌内环砖,内外环应交替砌筑。炉顶燃烧器各处不锈钢板应铺设准确。

6.3.22  热风炉炉顶应预砌筑。

6.3.23  外燃式热风炉球形拱顶与连接管的交接部位宜采用组合砖。不采用组合砖时,应预砌筑。砌筑时,该交接部位应先砌。

6.3.24  炉顶高铝质(或黏土质)塞头砖及其外围1环~2环炉顶部位(含四周盖砖),宜用高温性能良好的耐火浇注料现场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