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高炉及其!附属设备《
—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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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高炉及其》附属设备《各部:。位,砌体砖缝《。的厚度应《符合表6.1—.1规定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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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1.】1 高炉及其附】属设备?各部位砌体砖缝的】厚,。度
【。
【
】 ,注1: 用?磷,酸盐泥浆砌筑时高】炉和热风炉》的圆:形砌体?的环缝厚度可增大但!。不应超过5mm【;
】 — 2 用》非磷酸盐泥浆砌筑】时所有部位》的环缝厚度可增【大但增大值不—应超过规定砖缝厚】度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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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当炭砖外—形尺寸允许》偏,。差为±0.5m【m时高炉炉底—和炉:缸砌体?。砖缝的厚度不应超过!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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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用铝碳质或碳】化硅:质制品砌筑高炉炉腹!、炉身时砌体砖【。缝的厚度不应—超过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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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砌筑高!炉,及其附属设备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2:规定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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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1.2《 砌筑高炉及其附!属设备的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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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满铺炭砖炉底砌【体(含其底基)【的表面平整偏—差应用3m钢靠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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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高炉、】热风炉?圆形砌体的径向倾斜!。度不应?。超过5‰
【
6.1.3 ! 高炉、热》。风炉:及其热风管各孔【。洞砌体宜用组合砖砌!筑,组合砖砌体下的炉】墙上表面标高允许偏!差应:为-5mm~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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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组合《砖应在?制造:厂或组合砖加工厂内!加工、组装加工、】组装后的组合砖应按!。。顺序编号并应记【入组装?图中组合砖应采用】集装箱方《式包装、运输
】
:
6.1.5 !。组合砖组《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5—规定:的数值
【
表6.1.【5 组合砖组【装的允许偏差—
】。
】注,高炉铁口《组合砖组装的—尺寸允许偏》差应与炉缸炭砖【砌体组装的》尺寸允许偏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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