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高—炉及其附属设备
】
《
6.1 》 一般规定
【
《6.1.1 【高炉及?其附属设备各部位砌!体砖缝的厚度—应符合表6》.1.?1,规定的数值
—
表—6.1.1 高】炉及其附属设备各部!位砌体?砖缝的厚度
】
【
】 注》1 用磷酸盐泥浆!砌筑时高炉和热风】炉,的圆:形砌体的环缝厚度】可,增大但不应》超过:5m:m;
】 》 2 —用非磷酸盐泥—。浆砌筑时所有部位的!环,缝厚度可增大但增】大值:不应超过规定—砖缝厚度的5—0,%;
【
《 3 当!炭砖外形尺寸允许】偏差为±0》.5mm时》高炉炉底和》炉缸砌?体砖缝的厚》。度不应超过1mm】;
》。
】 4 》用铝碳?质或碳化硅》质制品砌筑》高炉炉腹、炉—身时砌体砖缝的【厚度不应超过—2mm
《
6—.1.2 砌【筑高炉及其》附属设备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2规定的数】值
表】6.1.2》 砌筑高炉—。及其:附属设备《的允:许偏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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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 满铺炭—砖炉底砌体(含其】底基)的表面—平,整偏差应用3—m,钢靠尺?检查;
【
: —。 2 高炉、】热风炉圆《形砌:体的径向倾斜度【不,应超过?5‰
》
6.1.3 ! 高炉、热风—炉及其热《。风管各?孔洞砌体宜用组【合砖砌?筑组合砖砌体—下的炉墙上表—面,标,高,允许:。偏差应为-5m【m~0
【
6.1.4 】 组合砖应在制造】厂,或组合?砖加工?厂内加?工、组装《。加工:、组装后的组合砖应!。按顺序?编号并应记入组装图!中组合砖应采用集装!箱方式包装、—运,输
6.!1.5 组合【砖组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5规》定的数值《
表6】.1.5 组合】砖组装的允许偏差
!
》
:
— , 注高炉《铁口组合砖组装的尺!寸,允许偏差应与炉【缸炭砖砌《体组装的尺寸允许偏!。差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