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耐火【陶瓷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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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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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耐火:陶瓷:纤维内衬所采用材】料的技?术指标与结构形【式应符合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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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耐—火陶瓷纤维制品【、锚固件及》粘接剂应按现行标】准及技术条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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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耐火陶瓷纤维制品】。不得:受湿和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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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当切《。割耐火?陶瓷:。纤维制品时》其切口应整》齐
》
5.《。1.5 粘接【剂应密封保管使用时!应搅拌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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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粘》贴施工时《粘贴面应清洁、干燥!、平整?。粘贴面均应涂—刷粘接剂《不易浸润的耐火【炉衬可先《用稀:释后:的粘接剂涂刷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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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耐—火,。陶瓷纤维制品表面涂!刷耐火涂料时涂料应!均匀、满布多—层涂:刷,时前后层应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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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在?耐火陶瓷纤维内衬】上施工不定》形耐:火材料时耐火陶瓷】纤维制品表面应【做防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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