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防洪工程
Ⅰ 主控项目
7.2.1 坝基、防洪构筑物基底承载力经检测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现场检测。
7.2.2 防洪堤堤料应按设计的强度要求进行检验。
检查方法:每个料场的检测报告。
7.2.3 均质土堤(坝)填筑质量标准应符合表7.2.3的规定。
表7.2.3 均质土堤(坝)填筑质量标准
注:1、2项可任选用其中一项检验。
7.2.4 当防洪堤采用土工合成加筋材料填筑加筋土堤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7.2.3条的规定外,加筋工程质量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表7.2.4 加筋工程质量要求
7.2.5 当防洪堤坝砌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石料、卵石、预制砌块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查试验报告。
2 砂浆强度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方法:查试验报告。
3 砌体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值。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每100m检查3处。
7.2.6 排洪沟的砌筑应符合本规范第7.2.5条的规定。
Ⅱ 一般项目
7.2.7 防洪堤坝、防洪构筑物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洪堤坝的坝基、防洪构筑物坑槽内的草皮、树根、乱石、坟墓、水井、洞穴、废管道、垃圾、淤泥、泥炭、腐殖土及易溶盐和有机质含量较大的土、浮土均应根据设计要求清除或处理,边界应在设计边线外30cm~50cm。堤(坝)基底及构筑物不宜受水浸泡或受冻,不得扰动。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和查记录。
2 堤(坝)基及构筑物坑槽要求应符合表7.2.7的规定。
表7.2.7 堤(坝)基及构筑物坑槽要求
7.2.8 防洪堤坝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洪堤坝采用均质土填筑堤坝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的预留保护层应彻底清理干净。试坑、钻孔应按规定全部填实、封堵。
2)填料土的种类、颗粒组成、有机物、含水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检测合格。
3)在填筑过程中,不得有层间光面,剪力破坏,弹簧土、漏压虚土层、冻土块、裂缝等现象。
4)堤(坝)体与其他构筑物结合处所筑齿墙应符合设计要求。
5)当横向、纵向接缝时,应挖结合槽。
6)堤(坝)面应平整,堤(坝)体应顺直。
2 当采用均质土填筑堤(坝)时,均质土堤(坝)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8的规定。
表7.2.8 均质土堤(坝)允许偏差
3 当防洪堤坝采用土工合成加筋材料填筑堤坝体时,应检查下承层平整度、拱度,加筋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现场测量,每20m测2点,40m测2处。
7.2.9 当防洪堤坝和排洪沟采用砌筑时,浆砌体工程应符合表7.2.9的规定。
表7.2.9 浆砌体工程要求
7.2.10 排洪沟的开挖要求应符合表7.2.10的规定。
表7.2.10 排洪沟开挖要求
7.2.11 防洪工程中混凝土的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煤炭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