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87-2012 建标库

4.4  蓄能系统、空调末端系统、辅助能源与控制系统设计

4.4.1  太阳能空调系统蓄能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蓄能水箱可设置在地下室或顶层的设备间、技术夹层中的设备间或为其单独设计的设备间内,其位置应满足安全运转以及便于操作、检修的要求;

    2  蓄能水箱容积较大且在室内安装时,应在设计中考虑水箱整体进入安装地点的运输通道;

    3  设置蓄能水箱的位置应具有相应的排水、防水措施;

    4  蓄能水箱上方及周围应留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安装、检修空间,不应小于600mm;

    5  蓄能水箱应靠近太阳能集热系统以及制冷机组,减少管路热损;

    6  蓄能水箱应采取良好的保温措施。

4.4.2  太阳能空调系统蓄能水箱的工作温度应根据制冷机组高效运行所对应的热水温度区间确定。

4.4.3  太阳能空调系统蓄能水箱的容积宜按每平方米集热器(20~80)L确定。

4.4.4  空调末端系统应根据太阳能空调的冷冻水工作温度进行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有关规定。

4.4.5  辅助能源装置的容量宜按最不利条件进行设计。

4.4.6  辅助能源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相关规范的规定。

4.4.7  太阳能空调系统的控制及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力制冷系统宜采用集中监控系统,不具备采用集中监控系统的热力制冷系统,宜采用就近设置自动控制系统;

    2  辅助能源系统与太阳能空调系统之间应能实现灵活切换,并应通过合理的控制策略,避免辅助能源装置的频繁启停;

    3  太阳能空调系统的主要监测参数可按表4.4.7确定。

表4.4.7太阳能空调系统的主要监测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