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道 ? 路?
6!.,0.1 居住区】内,道路的?规,划设计应遵》循安全便捷、尺度适!宜、公交优先、步行!。友,好的基本原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的!有关规定
—
6.0.】2,。 :。居住区的路》网系:统应与城市道路【交通系统有机衔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居住—区应采取“》小街区、密路—。网”的交通组织方】式路网密度》。不应小于8km【/,km2;城市道路】间距不应超过—30:0m宜为150m】~2:50m并应》与居住街《坊的布局相结合
!
】2 居住区内【的步行系《统应连续、安—全,。、符合无障碍要【求并应便捷连接公】共交:通站点;
—
?
, , 3《 在适宜》自行车骑行的地区】应构建连续的—非机动车道》;
】 4 旧【区改:建应保留《和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延续原有的城市!肌理
—
6?.0.?3 居住区内各级!城市:道路:应突出居住使—用功能?特征与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两侧集中布—局了配套设施的道路!应形成尺度》宜人的生活》性街道;道路两侧】建,筑退线距离》应与街道尺度相协调!;
—
》。2 支《路,的红线宽《度,宜为14m~2【0m;
—
— 3 道路—断面形?式应满足《适宜步行及》自行车骑行的—要求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2.5m《;
】。 ?4 支路应—采取交通稳静化措】施适:当控制机动车—行驶速度
》
,
6.—。0.4? 居住街坊内附属!道,路的规划设计应满足!消防、?救护:、搬家?等车辆的通达—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主要附属道路至!少应有两个车—行出:入口连接《城市道路其》路,面宽度?不,应小于4.0m;】其他附属《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宜小于2.—。5m;
【
2【 人行出入口【间距不宜超》过2:00m;《
【 ?3 最小纵坡【不应小于0》.3%最《。大纵:坡应符?合表6.0.4【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照或分段按照】非机动车道要求【进,。行设:。计
表6!.0.?4 附属道路最大!纵坡控制《指标(%)》
】
《6.0.5 【居住:区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6:.0.5的规—定
【表6.0.5— 居住区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最小距离《(m)
】
! 注?。道路:边缘对于城市道路是!指道路红线》;附属道路分两【种情:况道路断面设—有人行道时指人【行道的外边》线;道路断》面未:设,人行道时指路面边】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