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道 ! 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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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 居住区】内道路的规划—设计应遵《。循,。安全便捷《、尺度适宜》、公交优《先、步行友好—的基本原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的有【关规定
—。
?6.0.2 【。。居住区的路网系【统,应与城?。市道路交通系统【有机衔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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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居住区应采取“】小街区、密路网”】的交通组《织方式路网密度【不应小于8km/k!m2;城市道—路间距不应超过3】00m宜为150m!~250m并应与】居住街坊的布局相结!合
》
》 2 ? 居:住区内的步行系【统应连续、安全【、符合无障碍要求】并应便?捷连接?公共交通站点;【
《
,
3— 在适《宜自:。行车骑行的地区【应构建?连续的非机动车【道;
》
《 ?4 ?旧区改?建应保留和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延续原》有的城市肌理
】
6.0.3! , 居住区《内各级城市道路应】突,出居住使《用,功能特征与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两侧集中布局了【配,。套设施的《道路应形成尺度宜】人的生活性街道;道!路两侧建《筑,退线距?离应与街《道尺:度相:。协调;
》
,
,
? 2 》 支路?的红线宽度》。宜为:14m~2》0m;
! , ?3 道路断—。面形式应满足适【宜步行及《自行车骑行的—。要求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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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支路应采取交!。通稳静化措施适【当控:制机动车行》驶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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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 】居住街坊内附属【道路的规划》设,计应满足消防、救】护、搬家等车辆【的通达?。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主要附属》道路:至少应有《两个车?行出入口连接城市】道路其路面宽度【不应:小于4.0m;其他!附属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宜小于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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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行出入口间距【不宜超过2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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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小纵坡不—应小:于0.3%最—。大纵坡应符合表6】.0.4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照!或分段按照非机动】。车道要求《进行设计
【
表《6.0.4 附】属道路?最大纵坡控制指标】(%)?
】
6.0【.5 居住区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6.?0.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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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0.5《 居住区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最小距离—(m)
】
】 注道路边缘】对于城市《道路是指道路红线;!附属道路分两种情况!道,路断面设有》人行道时指》。人行道的《外边:。线;:道,。路,断面未设《人行:道时指?路面边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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