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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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
《 ,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第三十六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 《。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期:;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三十八条 在建】的建设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 ?建设: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原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施工!企业提供《由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应的地下管线!。资料工程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地下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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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批!。准手续
!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的场地的和在规划批!准范围内进行临【时建设的;》
》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 :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 (四)需要砍伐!、移植树《木的;
《
, : 《(五)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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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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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工?程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工,程施工?企业:应当采取防止损坏的!措施工程施工企业】。应当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不得在围栏外【堆放建筑材料、机具!或者施工《作业临?。街的脚?手架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工程竣工!后工程施工企业应】。当及时?拆除围栏《和,临时设施清除—建筑垃圾《
《 施工现【场设置的施》工人员生活》设,。施应:当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施工人员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第四【十二条 工程施【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的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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