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 爆破?工程监?测与验收
【
》
:Ⅰ 一般《规定:
》。
5.6.1】 爆破工》程监测应由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承【担
?
《5.:6.2 进行【爆破工程监》测时应编制爆破工】程监测方案
【
5》.6.?3 爆破工程监】。测应采取《仪器监测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复杂】环,境爆破工《。程监:测,宜采取仪表监—测、巡视检查和宏观!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
?
5.6.4 】 爆破工程》监测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1 测》点应针对《爆破:工程要求《进行:监测点布置;—
— 2 【监测:。设备应满足》精度要求宜实现【自,动化监测;
—
!3, 监测设备的【安装应满足设计要求!
?
5.》6.5 》监测仪器设备—应满足高(低)【温、防潮及》防水、防尘等—环境要求《
,。
:
5.6.6】。 监测仪器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检定、校准和期!间核查
!5.6.7 爆】破工程?监测作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的有关规定】
》
Ⅱ《 监测方案
】
,
5.6【.8 爆破工程】监测前?。期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收集爆!破工程设计、施【工、爆区及监测【对象所处地的地质】、地形和静态观测】资料;
《
》 2》 依据《爆破施工的具体情况!确定监测目的、【监测项目《、监测范围和监测时!间;
【。
? 3?。 进行实》地勘:。察及社会调查
】
,
,
5.6.9【 :爆破工程《监测:方案应包含监测项】目、监测目的、【测点布置、监—。测仪:器设备数《量及性能、监测实施!进度:。、预期成《。果等内?容
【
Ⅲ 现场调查与!观测
?
—
5.6.1—0 对《可,能产生次生危害的岩!土构造及建(构)】。筑物必须编制—专项监?控方:案并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
【
,
5.6.》11 爆破—对,保护对象可》。能产生?危害时应进行—现场调查与观测【根据:爆破类型进行—现,场调查记录》
5【.6.12 【现场调?查与观测宜采取爆破!。前,后对比检《。测的方法《应包含下列》内容
《
:。
》 1 《爆破前后被保护对】象,的外观?变化;
】
《 2 爆破前【后爆区周围的岩土】裂隙、层面变—化;
?
:
《 ?3 爆《破前:后爆区周围设—置的观?。测标志?变化;
—
,。
—4 爆破振动【、飞:。石、有?害气体、粉尘—、噪声、冲击波【。、涌:浪等对人员、生物及!相关设施《等造成的《影响
!
Ⅳ 质点振动监】测
》
5.6.1!3 质点振动【监测包括质点—振动速度监测和质】点振动加速度的监测!
,
5.6.!14 监测—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传感器频【带,线性范?围应覆盖被测物理】量的频率《可按表?5.6.《1,4对应?。被测物理量的频率】。。范,围进行预估;—
,
?
表5.6.14! 被测物理量的频】率范围(H》z)
《。
《
:
— 2 记录【设备:的采样频率应大于】12倍被测物理【量,的上限主振频率【;,
?
【3 传感器和记录!设备的测量幅值范】围应满足被测物理】。。量,的预估幅《值要求
—
:
5.6.15 】 现场爆破振动监测!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应】全面收集与》爆破振动有关的【工程:参数;
》。
》 2《 准确量测爆【源与保护点的位【。置关:系;
【
, 3》 合?理选:择监测?仪器设备的设—定参数满足被测【物理:量,的要求;
【
:
? 4 应填写爆!破振动监测记—。录表并按本规范【附录A的格式填写】
》
5.?。6.16 按爆破!振动控制《或许用?。标准对其做出初步】评,。价
【
Ⅴ? 有:。害气体监测
【
5【.6:。.17 地下爆破!作业应?进行有害气体浓度监!测其指标《符合:表5.6.17的】规定
《
表5—.6.17 有【害气体最《大允许浓度
!
—
5.《6.18 》 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测地下爆破】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
5【.6.19 【采样:环境应?与日常施《工环:境相同检测》有害气体浓度宜采用!便携式智能有害气体!检测仪
!5.6.20— 应建《立有害气体》的记录档案
—
—
,Ⅵ 冲击《波及噪声测试
】
,。
,
《5.6.21 【 爆破冲击》波超压及噪》声的测试宜采用专】用的爆破《冲击波和噪声—测试:仪器
【
5.?6.22 测点】。布置符合下》列规定
》
?
1— 根据爆区位置和!爆破参数及》保,护对象区域确定【为监测点;
!
》 2 传感—。。器的布置《距周围障碍物应大于!1.0m距地面应】大于1?.5:m宜固定在三脚架上!。
5【。.6:.23 监测后应!填写爆破空气—冲击波及噪声监测】记录表
》
5.6【.24 爆破空气!超压安全允许—标准:对人员为20—00Pa;在城镇】中爆破噪《声声压级安全允许标!准,为1:20dB《所对应的《超压为?20Pa
!
5.?6.:25 爆破噪声声!。压级与实《测超压的换》算
《
L《p=20lg(Δ】P/P0) 】 《 ? (5】.6:.25)《
:
?。
,。式中
《
【 L:p声压?。级d:B;
》
》 ΔP实测超压】μPa;
》
!P0基准声压20】μPa
—。
《
Ⅶ 水击波、动】水压力?及涌浪监测
】
:
:
,5.:。6.26 水下】爆破时应对爆区【附近:需要保护对象进行水!击波:及 动《水压力监测
】
5.6.2】7 监《测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水击波传感!器的工作频率不应】小于1000—kHz?;动水压力测试的传!感器的工作频—率应小于1k—Hz测压量程应【大于测点动压范【围;
》
2 ! 记录设备》应使用大容量智【能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其工作频率范围应!满,足0~10M—Hz;仅《用于动水压力—测试的工作频率【范围:应满足?。。0~10kH—z
》
5.6》.28 《 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邻近建(构】)筑物的测点宜【布置在距建(构)筑!物约0?.2:m的迎水面处—;
【 2 结】合,监测进行爆》破水:击波传播《规律测试时测点至】爆源的距离可按爆破!规模参?考已有的经验—公式估算《测点不?应小于?5个其测点入水深】度宜为0.3—~0.5倍水深
!
:
5.6.29 ! 监测后应》填写爆破水击波及】动水压力测》试记录表
—
《5,.6:.3:0 水下爆破引】起的涌浪可能对【。附近建(构)筑【物产生危害时应进】行爆破涌浪》监测
【
5.6.》31 涌浪监测】项目包括涌》浪的压力《、,。浪高及周期对重要护!坡,部,位还应?进行波浪爬高监测】。。
,。
:
5.6.32! 监测仪》。器设备宜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涌,浪压力监测宜采用】压力传感器》
】 2 浪高和周!期宜采用测波—标杆或测波器监测】。。
《。
5.6.33】 测点宜布—置在被保护建筑【物的迎水《面1:.5m以内》。具,。有代表性的位置
】
《
,5.:6.34 监【测后应填写爆破【涌浪监?测记录表《
【。
Ⅷ 验《收
】。
5.6《.35 爆破工程!验收:资料应包括爆破【。工,程设计、《施工:。专,项方案及《评审报告《、,爆,破工程监测》方案、监测报—告及监控记录过程】控制资料包括施工日!志、效果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及其他过程监测!资料等
—
5.6—.36 监—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监测时间、地点!、部:位、监测人员、监】测,目的与内容;
】
,
《 2《 监测数据应包】括监测环境平—面图、监测指标和】爆破参数;
】
? 3 — 结果分析与建议】
》
5.6.3—7 进行第三【方监控时监控单【位应将监测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相关部门—。依据监测频度的不】同宜:以快报、日报—、周报、《旬报或月报等形式发!送报告监测报表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格式】填写
【
,5.6.《3,8 ?有特殊要求时应对监!测成果进行必要【的分析与《评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