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边坡【及基坑?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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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支护—结构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及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的有关规定
】
4—.3.2 —三级及以《上安:全等级?边坡及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边坡及基坑支护设计!。由支护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相【关单位审《核批准?
4.3!.,3 边坡及基坑支!。护,可采取挡土墙—支护、排桩支护、】。锚杆(索)支护、喷!。。锚支护、土钉—墙支护等支护方式】
4.3!.4 边坡—及基坑支《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做好边坡及】基坑四周的防—、排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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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严格按设计》要求分层分》段进行?。土方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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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坡肩荷载应满—足设计要求不—得随意堆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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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施工过程中应进行】。边坡及?基坑的变《形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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