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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标《准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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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
,二、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要求或规《定”或“《应,按……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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