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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平面交叉口交【通管理设施及附【属设施设计》
】7.1 》一般:规定
7【.1.?1, 平面交叉—口交通管理》设施及附属设—施应包括交》通控制信号灯具和杆!。件,、交通?岛、交通标志—。杆件、隔离设施、排!水、照明、》绿,化、街具、景—观,及环保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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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交通管理及附属!设,施必须与平面交叉口!同步设计;新建交叉!口应按本《规程规定设计改【建及治理交叉口【则应据此作改善设】计
》7.1?.3 《附属设施的布置不】。得,有,损于:改善交通流的—安全性?与通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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