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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0 !平面交叉《口标线与标志设【。计 6.【1,0.1 平—面交:叉口范围内宜设置】必要的路面标线 】。 , 《6.10.2 】平面交叉《口出入部分》的路面标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若通过—减小中央分隔带【的,方式开?辟,左转专用道标线设】计见:图6.10.2-1!并应布设“鱼—肚形”导向标线; ! ,   ? 2 若》通过减?小中:央,分隔带和缩减—车行道宽度的方【式开辟左转专用道】标线:设计见图6.10.!2-:2并应布设》。“,。鱼肚形”导向—。标线; 》    《3 若《通过偏移中心线【和缩减车行道—宽度的方式开—辟左转专《用道标线《设计见图6.1【。0.2-3并—应布:设“鱼肚形》”,导向标线;   !  :4 若设置—左转专用《道的交叉口》连续在较短的间隔】内,出现宜设置为—双向左转车道标线】设计见图6.10】。.2-4《;    — 5 ? 若:。通,。过,向,右展宽设《置右:专用车道且》左转车道《从直行车道分出【标线设计见图6.1!0.2-5并应布】设“鱼肚形”导向】标线 ? 》。图6.10.—2-1 进口【道利用减小中央【分隔带?开辟左?转专用道《的标线 【 图》6.10.2-2】 进口道利用减小!中央分隔带和缩减】车道宽度开辟—左转专用道的—标线 【 , 图6.10.2!-,3 : 进口道利用偏【移中心线和缩减车】道宽度开辟》。左转专?用道的标线 【 —图6.10.2【-,4 双向左—转车道标线》 图!6.:10:.2:-5 进口道【展宽开?辟右转专用道的【标线     6! 当交叉路口进口!道为多车道时根据】交通流向每条—车道宜标《有明确的箭》头标线?; :   》  7 交—叉口范围内按需要】应施化非机动—车路面图形标—记;    ! 8 除上述【路面标线外》交叉口出入口—部分按需要宜—设置公交《专用进出口道—、公交?中途站、停车位等有!关地面标线;—  》  : ,9 当某流向车流!量随时间波动较大时!根据其时变性—宜用超前提示—的可变?信息板动态地显示】车道功?能取代?。地,面的车?道,功能标线《。 — , 6:。.10.3 平】面交叉口《内的路面标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人行横》道标线的位》置和:宽度设计应满足【本规程6《.9.1的规定尺寸!设计: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  !  :。 2 ?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停车线宜垂直!车道:中心线设置; 【    —  2)有人行【横道时应设置在【人,行横道?前1m~3m的【位置;当畸形交叉口!。或特殊需要时停车】线宜后退更大—的距离; —      3)!停,车线位置不宜对相交!。道路流入的交通【流,构成影响当》有左:转专用车道》且相交?道路流入左转交通】流的转弯半径较小】时,其停车线位置—可以较同进口—道直行车道》的停车线《。后退1?m~3m 】    3 【交叉:口内:的让行线包括—停车让行线》和减速让行》线两:种具:体的设置参数—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 !5768《)的相关《规定; —    《 4 交叉口内】按需要应设置—导,流线和导向线 】 , 6.1】0.4 平—面交叉口范围—内宜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 6!.10.5 — 平面交《叉口范围内的—警告:标志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在平面交】叉口口驶入路段【的适当位置应设置】交叉:口标志; 》  :   2 在下述!场合:需要预告前方—有人行过街横道在人!行横道前《须设置?行人警?告标志 》  :    1)未设】交通信号的平面交】叉路:口;: :      2)虽!。设信号控制》的平面交叉路口但】道路视线条件不【好的场合 》 6.10.6! 平面交叉口【范围内的禁》令标志?。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让行交叉口应—设置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标志—;     2 ! 平面交《叉口采取禁限—措施时宜在》交叉:口上游提供关—。于绕行路径的信【息设置的位置宜保证!能够满足《机动车变换》。车道:及路径的需求;【   《  :3 平面交叉【口位:于坡道、弯道时【宜设置必要的限速】标,志;     4! 除上《述禁令标志外平面交!叉口:若,禁止某些车辆—或行:人进入、禁止停车】、禁止鸣《喇叭、?限高、限宽、限【制质量、限制轴重】、解除限速》应设置相应的禁令标!志 《 6.10.—7 平面交—。叉口范?。围内的指示标志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在需要!指示车流流向的平】面交叉口《宜设置指示交通流】向标志;    ! 2 在停车、】让,路标志管制或有【优先区分的平面交叉!口宜在主路道路交叉!口进口道设》置优先通行标志; !     3 !在无信号控制—交叉口?。应设置人行横道标志!;     【4 在平面交叉】口导向车道》。之前应设置车辆行】驶方:向标志; —    5 在】平面交叉口进出口车!道上方按需要—应,设置:公交专用《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快速公交、HOV!专用车道《等专用道路指示【标志;    】 6 ?。 平面?交叉口按需要—宜设置环岛行驶【、单行、步行、鸣】。喇叭、最低限速、停!车位等指示》标志 6.8!.1:0 平面交叉口范!围内的指《路标:。志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在干路相交的平面交!叉口宜设置交叉口告!知,标志其设置的位置与!交叉口的《距离宜满足》车,辆,变换车道的要求另】宜在指路标志上【写明相交道路—的门牌号;   !  2?。 平?面交叉口范围内【应,设置街?。道名称?标志和路名牌—路名牌宜放置在机非!分隔带上《如果条件不允—许也可以放置在人】非分:隔带上;    ! 3 平》面交叉?口处的路名牌宜【给出附近大型吸引点!的信息 6】.10.9 平】面交叉口标线与标志!应结合交叉口实际情!况和交?通流特点配合设计】所有标志《和,标线:的颜色、形状、【文字、尺寸、位置】等,具体设置参数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