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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0 短间》距,交叉口规划》
《4.10.》1 短间距交叉口!应,进行相邻交》叉口间的协调规划】协调规划应满足不】产生通行能力—“,瓶颈”区域的—要求
4!.10.2》 短?间距:交叉口?之间通行能力的匹】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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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游?交叉口?流入车道组的通【行,能力不?应大于下游交叉口】流出车道组的—通,行能力;
【 2 当无法!估算通行能力时相】邻交叉口进口道【数的对应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当相邻—两交叉口相交道路等!级相同时上游交叉口!流入进口车》道总:。。数与:下游交叉口》流出车道总》数应相同;
【 ? 2)当相—邻两交叉口》相,交道路?等级不同《时上游交叉口—流入:进口车道总数与【下游交叉口流出【车道总?数,相,差不宜超过》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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