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建,筑工程配置》停,车位:指标:
?。 :
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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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明确建筑【。工程: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指!。标核定和核算的方】法
5】.1.2《 进一《。步明确小《型车车位占》总停车位《的,比例
5.】1.3 《 对原标准中“【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的大型停车》位不应小于总—停车位的2》%”的?情况予以《明,确即:此类:大型停车位》是指易造成大—型客车集《聚效应明显的建【筑,配建停车场的大型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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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考【虑到无障碍设计【和建设?在城:市建设?中愈来愈被重视无障!碍停车位的设置【数量应予以明确配】建数量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 ,08-1《03的相关要求
】
?5.:。1.:5, 本条《文是对原条文—。4.1.7条的【修改原标准中关于】装卸:货位:。尺寸的内容现—调整至第4章建筑】工程交通设》计部:分各条内容修改说明!如下
《。 , 1 》 第1款 —原表述“增加—建筑面积设置一个装!卸车位”将“设【置”改为“》增设”表述》更严密
《
: 2 》 第3?款, 补充办公—及其他有《明显货物装卸需求的!公共建筑的货车装】卸,车位的?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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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4款 明确—货车装卸《车位计入配建停车】。位指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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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由【于不同区域的开【发强度与交通供【应水平?不同其停车 特【点和停车需求不【同根据区域差—别化及动《静态:交通相协《调的原则本标准的】。停车指标也采—用区域差《别化策?略将本市分为3个】。空间范?围,一类区域为内环内及!市级中心与城—。市副中心二》类,区域为内外环间(除!一类地区外)、郊】区新城及重点开发地!区,三类区域为外环外(!除一类和《二类地区)在实际】操作中对照》配建指标级别—及适:用范围表《选定应配建的指【标
》 图6 停【车配建标准区域划分!示意图
5—.1.?8 ?新增条文明确位于】轨道交通站点300!m服务?范,围内的公共》。建,筑其配建客车停【车位指标《应满足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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