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5 : 建筑?工程:配置停车《位指标 】 ?5.1 《 一般规定 !5.1.1 在核!算建筑工程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指标时【以小型车《车位为计《算当:量非机?动车车位指标以自】行车车位为计—算当量各类车辆【车位的换《算当量?系数应符合表5.】1.1?的规定?;建筑工程配建【。的各类机动车车位的!换,算,当量(换算成—小型车车位后—的数量)总和应达到!。本标:准,第5.2节》中各类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指:标要求但在核定建】。筑配建机动车车位】总数时以换算前的各!类型车位自然数累加!计算 表!5,。.1.1 》 各《类型车辆停车位【的换算当《量系数 — 《 】 车】位类型 》 机动】。。车车:位 《 非机【动车车位 【 ! 【 ,微型 — : 小?型 【 轻?型 》 ? 中型 ! 大型《 》 自行车 ! ? 三轮《车 — 助动车 ! ? — 《 , 换算系数 ! 《 , 0.?7 — 1.0— 1!.5:。 ? :。 2.0 ! : 2.5 【 》 1.0 】 : 2.5 【 ? 1.2 ! ? 》 《5.1?.2 停》车库(场《)设计小型车—车位数应《不少:。于,核定总?停车位换算当量的】90% 】 5.1—.3 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博物:馆、:会议中心、》游,览场所等《。公,共建筑配建的—大,型,客,车车位换算当量应】。不,小于核定总》车位换算当量的2%!(按标准计算不【足1个的按1个设置!。);:其他公?共建筑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应按照【上述:规,定设置大型客车【。车位 ? , 5.1!.4 建筑工程】配建无障碍》车位数量应根据【建筑类型及使用性质!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 08!-103中》各类建?筑的具体配建指标设!置1个?无,障碍车位可按1个车!位当:量纳:入总车位换算—当量: 5【.1.5 建【筑工程配建货车装卸!车位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商业场》所按每?。5000m2—建筑面积设置1个装!卸车位大于20【00m2《且,小于:5000m2—的,则,按1个装卸》车位设置《小于等于2000m!2可不设《。装卸车位《当装卸车位超过3个!每增加?10000》m2增设1》个装:卸车位当装卸车位超!过6个每《增加1?5,000m《2增:设1个装卸车位 !    2 宾】馆及餐饮、娱乐场所!每10000m【2建:筑面积设1》个装卸车位》小于:10:000m2的—则按1个装》卸车位设置》当装:卸车位超过3个每】增加2?。0,0,00m2增设1个】装卸车位  【   ?3 办公及其他有!货物:装卸需求的公共建】筑可按照宾馆及餐】饮、娱乐场所设置货!车装卸车位   !。。 , 4 在》核算建筑配建—。停车位指标时仅指客!车车位?数不计入货车装【卸车:位数;?在核定?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总数?时应:同时计入货车装【卸车位数 】5.1.《6 建筑工程配】建停车?位指标的区域划【分应符合表5.1.!6的规定 】 表?5.:1.:6 建—筑工程配建停车位】指标区域划分标准 ! —。 ! ? 区域》类别 》 ,。。 区域范围】 《 ? 备注 《 — 【 一类】区域 】 内环线内区】域(包?含,中,央商务区《、市级中《。心)市级副》中心:世,博会:地区 】 :根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中央商务区!、市级中《心均位于内环线内】。市级副中心(—徐家汇、花木、【江湾-五角》场、真?。如)以?及世博?会,地区(世《博后续开《发区)分《布于:内环线两侧 【 【 , 》 二类区域! 【 内外?环间区?域(除一类区域外)!郊区:新城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 !郊区新城《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均位于外环】线外区域《 》。 》 【 三类区域 ! —外环外区域》(除一类和二类区】域) 】。 ? 】     !注,市级:副中心、世博—会地区、郊区新城、!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的边界范围》由,相应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 【5.1?.7 公共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库(场)地面包!括首层平面》或上下客层平面停车!位不宜小于总停【车数的5% 【 : 5.《1.8 》位于:轨,道交通站《点300m》服务范围内、建设】条件特别受限的公】共建筑其配建客车停!车位指标《可适当降低降幅宜】。在20?%以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