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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筑工程—配置停?车位指标 】 5.1 】 一般规定 !5.:1.1 在核算】建筑:工程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指标时以小型车车!位为计算当量非【机动:车车位指标以自行】车车位为计》算当量各《类车辆车《位的换算当》。量系数应符合表【5.1.1的规【。定;建筑《工程配建的各类机】。动车车位的换算当】量(换?算成小?型车车位《。后的数量)总和应】达到本标准》第5:.2节中《各类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指标—要,求但在核定建筑配】建,机动车车《位,。总数:时以换算前的—各,类型车位自然数累】加计算 —。 : ,表5.1.1 ! 各类型车辆—停车位?的换算当量系数 ! ? 《 ! 车位类型 ! ? 机》动车车位 ! ?非,机动车?车位 《 》 】 : : 微型 【 : 小型 【 轻型 ! : 中型— 大!型 : : 自行车 !。 — 三:轮车: 助!动车 】 】 换算】系数 》 ? 0.7 】 1—.0: 《 1.—5 》 2.0【 2!.5 ! 1:.0 —。 《2.5 【 《1.2 】 , 【。 5:.1.?2 : 停车库(场)【。设计小?型车车位数应不少】于核定总停车—。位换:算当量的《90% 》 —5.:1.3 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博物馆、会议】。中心:。、游览?场所等公共建筑配建!的大:型客车车位》换算当量应不小于】。核定总车位换算【。当量的2%(按【标准:计算不足1个的按1!个设置);》其他公共建筑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应按照【上述规定设置大型客!车车位 — 5.【1.4 《 建筑工程配—建无障碍车位数量应!根据建筑类型及【使用性质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 08《-10?3中各类《建筑:的具体配建指标设置!1个无障碍车—位可按1个车位【当量纳?入总车位换算—。当量: , 5.【1.5 《 建筑工程配建货】。车装卸车位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商】业,场所按每5》000m2建筑【面,积设置?1个装卸车位大于】200?0m2?且,小于5000—m2:的则按1《个装:卸车位设置小于等】于2000m—2可不设《装卸车位当装卸车】位超过3个每增【加10000—m2:增设1?个装卸车位当装【卸,车位超过6个每增】加150《00m2增》设1个装卸车位【 ,。     2 【 宾馆及餐饮—、娱乐?场所:每10000m2建!筑面积设1个装【卸车位小于1000!0m2的则》按1:个装卸车位设置当装!。卸车:位超过3《个每:增加20000m2!增设1个装卸车位】     3 】 办公及其他有货物!装卸需求的公共建】筑可按照宾馆及餐】饮、娱乐《场,所,设置:货车装卸车位 】    《4 ?在核算建《筑配建停车位指标时!仅指客车车位数【不计入货车装卸【车,位数:;在:核定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总,数时:应,同时计入货车装【卸车位数 】5.1.6》 建筑工程配【建停车位指》标的区域划分应符合!表5.1.6的规定! 》 ,。表5.1.》6 建—筑工程配建停车位】指标区?域划分标准》 》 《 , 《 《 ? 区域类《别 — 区域》范,围 !。备,注 【 ! 一类区域! — 内环线—内区域(包含中【央,商务区、市级—中心)市级副—中心世?博会地区 【 根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中央商务!区,、,市级中?心均位于内环线内市!级副中心(徐家【汇、花木、江湾-】五角场、真》如)以及世博会【地区(世博后续【开发区)分布于【内环线两侧 【 : :。 — 》 二类区域 】 内】外环间区域(除【一类:。区域外)郊区新城】。。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 !。郊区新?城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均位于外环【线外区?。域 — , ? ! 三类《区域: 外!环外区域(除一类】。和二类区域) 】 《 》 【 ,。    —。 注市级副中心、世!博会地区、郊区新】城、: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的边界【范围由相应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 : 5.1.7 公!共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库【(场)地面》包括首层平面或上下!客层平面停车位【不宜小于《总停车数的5% 】 5.1】.8 位于轨道】交通站点300m服!务,。范围内?、建设条件》特别受?限的公?共建:筑其配建客》车停车位《指标可适《当降低?降幅宜在20%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