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建筑工程—配置停?车位指标
】
5.1 】 一般规定
!5.:1.1 在核算】建筑:工程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指标时以小型车车!位为计算当量非【机动:车车位指标以自行】车车位为计》算当量各《类车辆车《位的换算当》。量系数应符合表【5.1.1的规【。定;建筑《工程配建的各类机】。动车车位的换算当】量(换?算成小?型车车位《。后的数量)总和应】达到本标准》第5:.2节中《各类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指标—要,求但在核定建筑配】建,机动车车《位,。总数:时以换算前的—各,类型车位自然数累】加计算
—。
: ,表5.1.1 ! 各类型车辆—停车位?的换算当量系数
!
?
《
! 车位类型
!
? 机》动车车位
! ?非,机动车?车位
《
》
】 : : 微型
【 : 小型
【 轻型
! : 中型—
大!型
:
: 自行车
!。
— 三:轮车:
助!动车
】
】 换算】系数
》 ? 0.7
】 1—.0:
《 1.—5
》 2.0【
2!.5
! 1:.0
—。 《2.5
【 《1.2
】 ,
【。
5:.1.?2 : 停车库(场)【。设计小?型车车位数应不少】于核定总停车—。位换:算当量的《90%
》
—5.:1.3 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博物馆、会议】。中心:。、游览?场所等公共建筑配建!的大:型客车车位》换算当量应不小于】。核定总车位换算【。当量的2%(按【标准:计算不足1个的按1!个设置);》其他公共建筑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应按照【上述规定设置大型客!车车位
—
5.【1.4 《 建筑工程配—建无障碍车位数量应!根据建筑类型及【使用性质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 08《-10?3中各类《建筑:的具体配建指标设置!1个无障碍车—位可按1个车位【当量纳?入总车位换算—。当量:
,
5.【1.5 《 建筑工程配建货】。车装卸车位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商】业,场所按每5》000m2建筑【面,积设置?1个装卸车位大于】200?0m2?且,小于5000—m2:的则按1《个装:卸车位设置小于等】于2000m—2可不设《装卸车位当装卸车】位超过3个每增【加10000—m2:增设1?个装卸车位当装【卸,车位超过6个每增】加150《00m2增》设1个装卸车位【
,。
2 【 宾馆及餐饮—、娱乐?场所:每10000m2建!筑面积设1个装【卸车位小于1000!0m2的则》按1:个装卸车位设置当装!。卸车:位超过3《个每:增加20000m2!增设1个装卸车位】
3 】 办公及其他有货物!装卸需求的公共建】筑可按照宾馆及餐】饮、娱乐《场,所,设置:货车装卸车位
】 《4 ?在核算建《筑配建停车位指标时!仅指客车车位数【不计入货车装卸【车,位数:;在:核定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总,数时:应,同时计入货车装【卸车位数
】5.1.6》 建筑工程配【建停车位指》标的区域划分应符合!表5.1.6的规定!
》 ,。表5.1.》6 建—筑工程配建停车位】指标区?域划分标准》
》
《
, 《
《 ? 区域类《别
— 区域》范,围
!。备,注
【
! 一类区域!
— 内环线—内区域(包含中【央,商务区、市级—中心)市级副—中心世?博会地区
【 根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中央商务!区,、,市级中?心均位于内环线内市!级副中心(徐家【汇、花木、江湾-】五角场、真》如)以及世博会【地区(世博后续【开发区)分布于【内环线两侧
【 : :。
—
》 二类区域
】
内】外环间区域(除【一类:。区域外)郊区新城】。。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
!。郊区新?城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均位于外环【线外区?。域
— ,
?
! 三类《区域:
外!环外区域(除一类】。和二类区域)
】 《
》
【
,。
—。 注市级副中心、世!博会地区、郊区新】城、: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的边界【范围由相应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
: 5.1.7 公!共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库【(场)地面》包括首层平面或上下!客层平面停车位【不宜小于《总停车数的5%
】
5.1】.8 位于轨道】交通站点300m服!务,。范围内?、建设条件》特别受?限的公?共建:筑其配建客》车停车位《指标可适《当降低?降幅宜在2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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