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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防雷和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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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印染《工厂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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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 厂】。区,的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宜采用TN-!C-S和T》N-S系统车—间内应设《置等电位联结装置】配,电箱:柜,的PE端子、钢制】电缆桥架《、厂房钢柱及—进出车间的金—属管道等均》应与等电《位联结装置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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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 当【采用独接地装置时】低压系统中性点接】地电阻值《应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在》易燃:易爆区不宜大于30!Ω;当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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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 《在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静:。电防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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