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 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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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出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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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常—规出厂检验项目为】 5.1、5.2.!2,.3、?5,.2.3.3、5】.2.4.2—、,5.4.2、—5.5、5.—6和5.《7应对每一樘防【火门的门《框、门扇单独进行】检验;防火门安装交!付,。使用时的常规检【验项目为《。5.8、5.9和】5.3中的配件【安装情况应对每【。一樘防火门进行检】。验;5.10为抽】样检:验项:目产品抽样方—法由生产厂根—据生产批量按GB/!T 2?828.1的有关】要求制订相应的【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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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防火门】产,品必须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逐》项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并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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