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荷载分类和荷载【组合:
《
3.1! 荷载分类和荷载!代表值?
《
3.1.】1, 建筑结构的荷】载可分为下列三类】
,
— 1 永久荷!载包:。括结构自重、土压】力、:预应力等
—。
】2, 可变荷载包【括楼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和积灰!荷载、吊车荷载【、风荷?。载、雪?荷,载、:温,度作用等
》
》 3 【偶然荷载包括爆【。炸,。力、撞击力等
!
3.1.【2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按下列规》定对:不同荷载采用不同】的代表值《
,
【 1 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
》 2 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
!
3— :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
3.!1.3 确定可】变荷载代表值时应采!用50年设》计基准?期
3.!1.:4 荷《载的标准《值,应按:本规:范,各章的规定采用
】
3.1】.5 ?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或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标准—组合设计时对可【变荷:载应按规定的—荷载组合采用荷【。。载的:组合值或标准值【。作为其荷《载,代表值可变荷—载的:组合:值应:为可变荷《载的标准值乘以荷载!组合值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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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频遇组—合设计时《应采用?可变荷载的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其!荷,载代表值;按—准永:。久组:合设计时应采—用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作为其?荷载代表值可变荷载!的频遇值应为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频【遇值系?数可变荷载准—永,久值应为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准永!久值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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