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荷载!。分类和荷载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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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荷载?分类和荷载代表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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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建筑结构的荷载【可分为下列三—类,
! ,1 永《久荷载包《括结构自重》、土压力、预—应力等
】
:。。 , 2 可变荷】载包括楼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和积灰荷》载、吊车《。荷载、风荷载、雪】荷载、温度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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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偶然荷?载包括爆炸力、撞】击力等
】
3.1.2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按下!列规定对不同荷载】采,用不同?的,代表值
! 1》 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
【 2 》。。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
》
? 3 》 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
!
3.1.】3 确《定可变荷载代—表值时?应采用50年设【计基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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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荷载的标准值【应按本规范各章的规!。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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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或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标准组合设计—时对可变荷》载应按规定的荷载】组合采用荷载的组】合值或标《准,值作为其荷载—代表值?可,变荷载?的组合值应为—可变荷载《的标准值乘》以荷载?组合值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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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6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频遇组合设!计时应采用》可变荷?载的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其荷载代表值;按准!永久组合设》计,时应采用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作为其荷载代表值可!变,荷载的频遇值应为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频!遇值系数可》变荷载准永久—值应为?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准永久值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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