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检验规则
【。。
:
7.1 取!。样及批号
】
7.】1.1? :点样和混合样
】
— 》 点样是在》一次生产产品时所取!得的一个试样混合】样是三个或》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而【取得的?试,样
! 7.《1.2 批号
】。
?
!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1》00t?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应按?一,个批量计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
? 7.1.3 !取样数量
!
《 》。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
7.2 !。 试样及留样
【
:
:
? 每一《批号取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其,。中一份按表1和表】2规定?的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提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关进行复验或仲!裁
7.!3, 检验分类—
— ? 7.3.1— 出厂检》验
》
》。 : 每批号外【加剂的出《厂检验项目》根据其品种不同【按表4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
—
表4 !外加剂测定项目
】
—
》
,
?
? , 7.3》.2 型式检【验
!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5章全】部性:能指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
— 》。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
,
【。 b)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c)正常《生产时一《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
? 《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
》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
— , ,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要求时
—
:
,
7?.,4 判《定规则
《
【 7?.,4.1? 出厂检验判定】
?
? 》 型式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且出【厂检验结果符合表】2的要求《可判定为该批产【品检验合格
【
:
7.】4.2 型—式检验判定
】
【 产品经检】验匀质性检验—结果符合表2—的要求;各种类【型外加?。剂受:检混凝土性能—指标中高性能减水】剂及:。泵送剂的减水率【。。和坍落度的经时变化!量其他减《水剂的减水率、【缓凝型外加剂的凝结!时间差、引气—型,外加剂?的含:气量及其经》时,变化量、硬化混凝】土的:各项:性能符合表1的要】求则判?定该批号《外加剂合《格如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则判?该批号外加剂—不合格其余项目可】。作为参考指》标
【7.:5 复验
—
【 复验以》封存样?进行如使用单位要求!现场取样应事先在供!货合同中规定并【在生产和《使用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于现场》取混合样复验按照】。型式检验项目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