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检验规则《
:
7.】1 取样及批【号
! 7.1.1【 , 点样和混合—。样
【 — , 点样?是在:。一次生产产品—时所取得的一—个试样混合样是三个!或,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而:取得的试样
】。
【7.:1.2 批号
】
《
—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1【00t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应按一个批!量计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 ? 7.1.3 取!样数量
! 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
7.2 试】样及留样
—
每!。一批:号取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其中:一份按表1》和表2规定》的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提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关进行复验或仲】裁
《。
7.3 检!验分:。类
—
7.3.!1 出厂》检验
【
!每,批号外加剂的出厂】检,验项:。。目根据其品种—不同:按表4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
!
表4 —外加剂测定项目
!
,
:
?
】
? ?7.3.2 【型式检验
—
! :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5章全》部性能?。指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
【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
《 : 》 ,b)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 c)正常】生产:时一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
!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要求时
》
7.—4 判定规—。则
《
? 7.4.】1,。 出厂检验判【定
?
! 型《。式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且出厂检验结】。果符:合表2的要求可判】定为该?批产品检验合—格
】 7.4.2】 型式检验—判定
【
》 : 产品经》检验匀质性》检验结?果符合表2的要求】;各种类型外加剂】受检:混凝土性能指标中】高性:能减水剂《及泵:送剂的减水率和坍】落度的经时变—化量:。其他减水剂的减水】率,、缓凝?型外:加剂的凝《结时间?差、引气型外加剂的!。含气量及其》经时:变化量、硬化混【凝土的各项》性能符合表1的【要,求则判定该批—号外加剂合格如【。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则判】。该批号?外加剂不合》格其余项目可作【为参考指标
】
7《.5 复验
【
— 复验以封存】样进行如《使用单位要》求,现场取样应事—先在供货合同—中规定?并在生产和使用【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于现》场取混?合样复?验按:照型式?检验项目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