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7 检验】规则
?
—
7.1 》 取样及批号
【
】 7.1《.1 点样—和混合样
【
— : 点样是在一】次生产产品》时所:取得的?一个试样混合样是】三个或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而取得的试样—
》
, 7.1【.2 《批,号
:
》 》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100t—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应按—一个批?量计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
7.【1.3 取—样数量
【
》 : : 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
,
7《.2 试样—及留样?
?
? 每一—批号取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其中一份按表1和表!2规定的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提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关进《行复验或仲裁
】
7.3【 , 检验分《类,
:
【 7.3.》1 ?出厂检验《
》
: —。。 ,每批号外加剂的出厂!检验项目根据其品种!不同按表4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
【
,
表4 外加剂测!定项目
》
】
】 ? 7.?。3.2 型—式,检验:。
【。。。 《。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5】章全部?性能:指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
?
,
: —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
,
! ?b)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 , c)正常生产时】一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
《 《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
,。
,
【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
《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要求时?
《
,
7.4 判【定规则?
?。
? : :7.4.1 出】厂检验判定
【
【 型式【。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且出厂【检验:结果符?。合表2的要》求可判定为该批产】品,检验合?格
—
7.【4.2 》型式:检验判定
【
:
!产品经检验》匀质性检验结果符】合表2的《要求;各种》类型外加剂受—检,混凝土性能指标中】高性能减水剂及【泵送剂的减水率【和,坍落度?的经时变化量其【他减水剂的减水率、!缓凝型外加剂的凝】结,时间差、引气型外】加剂的含气量及【其经时变化量、硬】化混凝土的》各项性能《符合表1的》要求则判定该批号】外加剂合《格如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则:判该批号外加剂不】。合格其余项目—可作为参考指标
】
7.5】 复验
—
复!验以封?存样进?行如使用单位要求】现场取?样,应事先?在供货?合同中规定并在生】产和使用《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于现场取混!合,。样,复验按照《型式检验项》目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