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检【验规则
》
7.1! 取样及批号
!
— 7.1.1 !点样和混合样
!
,
《 点样是!在一次生产产品时所!。。取得的一个试样【。混,合样:是三个或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而:取得的试《样
! 7.1.2 !批号
】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100】t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应按一个批》量计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
,
,
》。 7.1.3 【 取样数量
】
— ,。。 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
?7.2 《 试样及留样
【
【。 每一批号取【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其中一《份按:表1和表2》规定的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提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关进行复验或】仲裁
7!.,3 检验》分类
》
,
《 7?.3.1 出【厂检验
》
— ?。 ?每批号外加》剂的出厂检验项目】根据其品种》不同按表4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
表4】 , 外加剂测定项【目
!
,
】
: 7.》。3.2 《 ,型式检验
】
!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5》章全部性能指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
》 《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
?
】。 b)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
! c)正常生【产时一?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 —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
】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 ?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要求时
【
7.4 判!定规则
【
7【.,。4.1 《 出:厂检验判《定
】 : , 型式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且!出厂:检验结果符合—。表2的要求可判定】为该批产品检验合格!
》
7.【4.2 型式检验!判定
《。
【 , 产品—经检验匀《质性检验结》。果符合表2的—要求;各《种类型外加剂受【检混凝土性》能指标中高性能减】水剂及泵《送,剂的减水率和坍落】度的经时变》化量其他减水剂【的减水率、缓凝型】外加剂?的凝结时《间差、引气型外【加剂的含《气量及其《经时变化量、—硬化混?。。凝土的各项性能符合!表1的要求》则判定该批》号外加剂《。合格如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则判》该批号外加剂—。。不合格其《余项目可作为参考指!标
【7.5? , 复验
【
《 :复,验以封存样进行【如使用单《位要:求现:场,取样应事先在供【货合同中《规定并在《生产和使用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于现场《取混合?样复验按《照型式检《。验,项目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