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7  检验规则【 : 7.1!  取样及批号 !   — , 7.?。1.1  点—样和混合样》。 ?       !  点?样是在一次生产【产品:时,所取得的一个试【样混合样《是,三个或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而取得的试》样 —  :。   7.》。1.2  批号 ! ? ,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10【0t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应【按一个批量计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  —。   7.1—.3  取样—数量 》    —   ?  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 7.2—  试样及留—样,。  【   每一批号【取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其中一份【按表1和《表2规定的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提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关进行《复验或仲裁 ! 7.3  【检验分类 —。 :。  ?  : 7:.3.1  出【厂检验 】    《   ?  每批《号外加?剂,的出厂检验项—目,根据其?品种不同按表4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 》。 表4  外加剂测!定项目 —。 《 【 ,    — 7.3.》2  型式检—验  】 ,     》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5章全部性能指!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 , ?   ?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 ?    《。   ?  b)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  :    c》)正常生产》。时一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 :       】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   《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       【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要求时 ! :7.4  》判,定,规则:  【   7.4—.,1  出厂检验【。判定 【  :       型】式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且出厂!检验结果符合表【2的:要求可判定》。。为,该批产品检验合格】 ?。     【7.4.2  【型式检验判》定  】 ,   ? ,  产品经检验匀质!性检:验结果?符合表2的要—求;各种类型—外加剂受《检混凝土性能指标中!高性能减水剂及【泵送剂的减水—率和坍落度》的经时变化量—其他减水剂的减【水率、?缓凝型外《加,剂的:凝结时间差》、引气型外加剂【的含气量及其—经时变化《量、硬化混凝土的各!项性:能符合表1的要求】则,判定该批号外—加剂合格如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则判该批号外加剂不!。合格:其余项目可作—为参考指标 — 7—.5:  复验 —。 《  :  复?验以封?存样进行如使用单】位要求?现场取样《应事先在《供,货合同中规定并在生!产和使用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于《现场取混合样复验按!。照型式检验》项目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