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3《。  基本规定 】 ,。 《 3.1—  一般规》定 : , , 3.【1.1 《 混:凝土结构经》可靠性鉴定确认需】要加固?时应根据鉴定结论和!委托方提《出,的要求?。按本规范的规定和业!主,的要:求进:行加固设计加—固设计的范围可按整!幢建筑物或其中某】。。独立区段《确定也可《按指定的结构、构件!。或连接确定但均应】。考,虑该结构的》整体:牢固性?。 —3.1.2》  加固后混凝土】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结构的重要!性和加固设》计使用年限由委托】方与设计方按实际】情况共?同,商定 【 3.1.3  】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应与实际施工】方法紧密结合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新,增构件和部件—与原:结构连接《可,靠新增截面与原【截面粘结牢固形【成,整体共?同工:作;并应避免对未】加固:部分以?及相关?的结构?、构件和地基基础造!成不利的影响 ! : 3.1.》4,  对高温、高湿、!低,温、冻融、化学腐蚀!、振动、收缩—。应力、温度应—力、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影响因?素引起的原结构【损坏应在《加固设计中提—出有效?的防治对策》并按设计《规,。定的顺序进行治理】和,加固 — 3.1.5 】 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技术经济效果—避免不必要的拆除或!更换 【 3.?1.6  对加固过!程中可能出现倾斜】、失稳、过》大,变形或坍《塌,的混凝土结构应在加!固设计文件中提【出相应的临时—性安全措《施并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 】 》3.1.7  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应由业主和设计!单位共?。同商定; 》 2—  当结构的—加固材料《中含有合成树脂【或其他聚合物成分时!其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宜?按30年考虑;当业!主要求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为50年时其所】使用的?胶和聚合《物的粘结《性能应?通过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的检验;》 《。 3  使用年限!到期后当《重新进行的可靠【性鉴定认为该结【。构工作正常仍可继】续,。延长其使用年—限; 《 : ,。 4  《。。对使用胶粘方法或掺!有聚合物材料加【。固的结构《、构件尚应》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检查的时间!间隔可由设计单位】。确定但第一》次检查时《间不应迟于1—0年; 》 5  【当为局部《加固时?应考虑原建筑物剩】。余设计使用》年,限对结构加固后设】计使用年限的影【响 — ,3.1.8  【设计:应明:确结构加《固,后的用途在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加固后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