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3  》基本:。规定 — 《 3.《1  一般规定【 — 3.1.1【  :混凝土结构经可靠性!鉴定确认需》。要加固时应根据【鉴定结?论和委托方提出【的要求按本》规范的?规定和业主》的,要求进行加固设计】加固设计《的范围?可按整幢建筑—物或其中某独—立区:段确定也可按指定】的结构?、构件或连接确定】但,均应考虑该结构的】整体牢固性》 —3.:1.2  加固后混!。凝土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结构的重要—性和加固设计使【用年限由委托方与】设计方按实》际情况?共同商定 】 3.1.3  !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应与实际施工方!法紧密结合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新》增构件?和部件与《原,结构连接可靠新增截!面与原?截面粘结牢固形成整!体共:同工作;并》应避免对《未加固部分以及相】关的结构、构—件和地?基基础造《成不利的影响 ! 3.1.【4  对高温、高】湿、:低温、冻融、化学腐!蚀、振动、收缩应】。力、温度应力、【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影》响因素引起的原【结构损?坏应在加固设计【中提:。出有效?的,防,治对策并按》。设计:规定的顺序进行治】理和加固 【 , 3.《1.5  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技术经济效果避!免不:必要:的拆除或更换 ! 3.1.6 ! 对:加固过程中可能出现!倾斜、失稳、过【大变形或坍塌的【混,凝土:结构应在加固设【计文件中提出相应】的临时性《安全措施并》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 3!.1.7 》。 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 1  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应由业主和设—计单:。位共同?商定; 》 《2  当结构的加】固材料中含有合成树!。脂或其他聚合—物成分时《其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宜?按3:0年考?虑;当业《主,要求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为《50年时其》所使用的胶和聚合物!的粘结性能应—通过: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的【检验;? 》 3:  使用《年限到期后当重新进!行的可靠性鉴定【认,。为,该,结构工作正常—仍可继?续延:长其使用年限—; 》 4?。  对使《用胶粘?方,法或掺有聚》合物材料加》。固的结?构、构件《尚应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检查的时—间,间隔可由设计单位确!定但第一次检查时间!不应迟于10年【; — ,5  当为局部加】固时应考虑》原建筑物剩》余,设计使用年限对结】构加固?后设计使用年限的】影响: , 3.【。1.8  设计应明!确结构?加固后的用途在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加,固后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