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1.《1  混凝土结构经!可靠性鉴《定确认需要加固【时应根据鉴定结【论和委托方提出的要!求按本?规范:的规定和业》主的:要求进行加固设【计加:固设计?的范围可《按整:幢建筑物《或,。其中:某独立区《段,确定也可按指定【的结构、构件或【连接确定但均应【考虑该结构的整体牢!固,性 —。。 3.1.2  】加固后混凝》。土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结构的重—要性和加固设计使用!年,限由委托方与设【计方按实际情—况共:同商定 — ?。3.1?.3  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应与实际施工【方法紧密结合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新增构件和部件】与原结构连接—可靠新?增截面与原》截面粘结《牢固形成整体—共同:工作;并应避免【对未加固部分以及】相关的结构》、构:件和:地基:基础造成不利—的影响 — 3.1—.4  对高—温、高湿、低—温、冻融、化学【腐蚀、振动、—收缩应力、》温度应力、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影响因素—引起:的原结构损》坏应在加《固设计中提出—有效的防《治对策并按设计规定!的顺序进行治—理和加固 !。 3.1.》5  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技术经济效—。果避免?。不必要?的,拆除或?更,换 ? 3.1.6!  对加《固过程中可能—出现倾?斜、失稳、过—大变形?或坍塌的混凝土结】构应在加固设计文件!中提出?相应的临时性安全措!施并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 【 ?3.1.7  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应由业主—和设计单位共同【商定; !2  当结》构的加?固材料中含有合【成树:脂或其他《聚合物成分时—。其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宜【按3:0年考虑;当业【主要求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为】50年时其所使用的!胶和聚合物的粘【结性能应通过—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的检验; ! 3  【使用年?限到期后当重新【进行的可靠性鉴【定认为该结构工作】正常仍可继》续延长?其使用年限; ! 4  —对使用胶粘方法【。或掺有聚合物—材料加固的结—构、构件尚应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检查的时》间间:隔可:由设计单《位确定但第一次检查!时间不应迟于10】年; 》 ?5  当为》局部:。加固时应《考虑原建筑》物剩余设计使用年限!对结构加固》后,。设计使用年限的【影响 3!.1.8  设计应!明确结构加》固后的用途》在,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加固后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