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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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住宅小?区建设?、道:路改扩或者其他大】型公:用建筑建设应—当按照城市环境卫生!标准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分《类式垃圾屋等环【境卫:生设施并与其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十八】条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十九条 》城市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城市:环境:卫生标准设置—公共厕所、垃圾【收集容器以及—其他配?套的公共环境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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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或者擅自关闭!、闲置、拆》除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改!变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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