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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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住宅:小区建设、道路改】扩或者其他大—型公用建《筑,建设应当按照城市环!境,卫,生标准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分类式垃圾屋—等环境卫生设施并】与其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十八条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十九条 城》市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城市环境卫生】标,准设置公共》厕所、?。垃圾收集容器—以及其他配套的公】。。共环境?卫生设施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或者擅】自关闭、闲》置、拆?除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改,变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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