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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锅炉安】装,
《
,。
主控项—目
《
13.2.】。1 : 锅炉?设备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基础的坐《标,。、,标高、几何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应—符合表13.2.1!的规定
!
—。13:.,2,.,2 非承压锅炉】应严格按设计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施】工锅筒顶《部必须敞口或装设大!气连通管连通管上不!得安装阀门
!。。
: ,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或产品说明书【检查
—
13.2—.3 以天然气为!燃料的锅《炉的天然《气释放管或大—气排放管不得直【接通向大气应通【。向贮存或处理装置
!
?
【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
13.2【.4 两》台或:两台以上燃油—锅,炉共用一《个烟囱时《每一台锅炉的烟道上!均应:配备风阀或挡—。板装置?并,应具有操作调节【和闭锁功能
!
】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
13【.2.5 —锅炉的锅筒》和水冷?壁,的下集箱及后棚【管的后集箱的最低处!。排,污阀及排污管道不得!采用螺纹连接
【
: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2.》6 : ,锅炉的汽、水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的压力应《符合表13.—2.6?的规定
!表13.《2.6 水压试】验压力规定
【
】
】 注①工作压力P!。对蒸汽锅炉指锅筒】工作压力对热水【锅炉指?。锅炉额定出水压【力;
》
】。 — ②:铸,铁,锅炉:水压试验《同,热水锅炉;
】
—。 】 ,③非承压锅》炉水压试验压力为】0.2MPa试验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
!
《
《 检验方法!
— : : 1.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超过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
— , , : 2.?观察检?查不得有《。残余变形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不得!有,水珠和水雾
【
13.2.!7 机械炉排安】装完毕后应》。做冷态运转试验连】续运转?时间不应少》于8:h
》
: 】检验方法《观察运?转试验全过程
【
,
13.【2.8 锅—炉本:体,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1.2.!10条的规定
【。
?
! 2:。 管道焊口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3.8的规定!
》
? : 3 无】。损探伤的检测结果】。应,符合锅炉本体设【计的相关要求
】
,
? :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验无损探伤检】。测报告
!一般项目《
?
,
1?。3.2.9 锅】炉安装的坐标、标高!、,中心线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2.9的!规定
】表13.2.—。9 锅炉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13.2.1—0 : 组装链条炉排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2.10—的规定?
?。
表13.2.!10 组装链条】炉排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
1】3.2.11 往!复,炉排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2.11的规—定
【表,13.2.》11 往复—炉排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
《13.2.1—。2 ?铸,铁省煤器破损的【肋片数不应大于总】肋片数的5%有破损!肋片的根数不—应大于?总,根数的10%
】
! , :铸,铁省煤器《支承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2.《12的规定
【
表13【.2.?12 ? ,铸,。铁省煤器支》承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
13》.2.13》 锅炉本》体安:装应按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布—置坡度并坡》向排污阀《
《
: 》。。 检验方法用】水平尺或水》准仪检查《。。
1【。3.2?。.14 锅—炉由炉?底送风的风室—及锅:。炉底座与基础之【间必:须封、?堵严密
【
,
: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2.?15: :。省煤:器的出口处》(或入口处)应【按设计?或,锅炉:图纸要求《。安装阀门和》管道
【
?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
13.2.1】6 : 电动调节阀门【的调节机构》与电动执行机构的】转,。臂应在同《一平面内《动作传动部分应【灵活、无空行—程及卡阻《现象其行程及伺服时!间应满足《使用要求
】
【 检验》方法操作时观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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