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42-2002 建标库

4  室内给水系统安装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的室内给水和消火栓系统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4.1.3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做防腐处理;管径大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

4.1.4  给水塑料管和复合管可以采用橡胶圈接口、粘接接口、热熔连接、专用管件连接及法兰连接等形式。塑料管和复合管与金属管件、阀门等的连接应使用专用管件连接,不得在塑料管上套丝。

4.1.5  给水铸铁管管道应采用水泥捻口或橡胶圈接口方式进行连接。

4.1.6  铜管连接可采用专用接头或焊接,当管径小于22mm时宜采用承插或套管焊接,承口应迎介质流向安装;当管径大于或等于22mm时宜采用对口焊接。

4.1.7  给水立管和装有3个或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均应安装可折卸的连接件。

4.1.8  冷、热水管道同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上方。

        2  垂直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