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设计方法
!。
》
:6.2.1 电气!设施的抗震设计宜】采用下列方》法
《
《 1 对【于基:频高于33》H,z 的刚性》电气设施可采—用静力法
—
,
:
《 2 对于以【剪切变形为》主或近?似于单?质点体系的电气【设施可采用底部【剪力法
【。。
3 !除以上款《外的电气设施宜【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
! 4 对【于特别不规则或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施可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补充抗震设计
!
?6.2?.2 当》采用静力《设计法进行抗震设】计时地震作用产【生的弯矩或剪力【可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
》 《1 地震作用产生!的弯矩可按下—式计算
—
】
式中:M》地震:作用产生的弯矩(】kN·m)》;
》
ao设!。计地震加《速度值;《
,
【 Geq结—构等效总《重力荷载代表值【(kN);
—
:
【H0电气设施体系重!心高度?。(m)?;,
:
,
:
, h计算断】面,处距:底部高度(m—);
! , : g重?力加速度
】
? 2《 地震《作,用产生的剪力可按下!式计:算:
】
,
:
,
,
式:中V地震作用产生】的剪力(kN)
!
:
6.2.【。3 : 当采用底》部剪力法《进行抗?震设计或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进—行抗震?设计时?应,符合本规范第5 章!的有:关规定
】
6:.2.4 —当采用?动,力时程分析法进行抗!震设:计时可采用实际强】震记:录或人工合成地震】动时程作《为地震动输入时程】输入地震动》。。时程不应少于三条其!。中至少应有一条人】工合成地震动时程时!程,。的总持续时间不应】少于30s其中强】震动部分不应小于】6s计算结果—宜取时程法计算结】果的包络《值和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的较大值【
6.】2.5? 当需进行—竖向:。地震作用的》时程分析时地面【运,动最大竖向加速度a!v可取最大水—平加速度《as的65》%
:
6.2】.6 当电气【设备有支承结构时应!充分考?虑支承结构的动力放!大作用;若仅—作电:气设施本体》的抗:震设计时地震输【入,。加速度?应乘以支承结构【动力反应放大—系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支架设计参数确定】时应将支架与电【。气设施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抗震设【。计
《
— 2: 当支架设—。计参数缺乏时对于预!期安装在室外、室内!底,层、地下《。洞内、地下变电站底!层,地面上或低矮—支架上的电》气设施其《支架:的动力反应放—大系数的取值不宜】小,于1.2且支架设】计应保证《其动力反应放大【系数不?大于所取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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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安装在室内二】、三:层楼板上的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建筑物】的,动力反?应放大系数》应取2.0对于【更高楼层上的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应专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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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安装在变压器、!电抗器的本体上的部!件动力反应放大系数!应取2?.0
》
?6.2.7 — ,电气设施抗震设计地!震作用计算》应包括体系的—总重:力(含端子板—、金具及导》线的重量)、内部】压力、端子拉—力及0.25 【倍设计风载等—产生的荷载》可不计算地震作用】与短路电动力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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