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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设计方法 !。 》 :6.2.1  电气!设施的抗震设计宜】采用下列方》法 《  《   1  对【于基:频高于33》H,z 的刚性》电气设施可采—用静力法 — , :    《 2  对于以【剪切变形为》主或近?似于单?质点体系的电气【设施可采用底部【剪力法 【。。     3  !除以上款《外的电气设施宜【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  !   4  对【于特别不规则或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施可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补充抗震设计 ! ?6.2?.2  当》采用静力《设计法进行抗震设】计时地震作用产【生的弯矩或剪力【可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 》    《1  地震作用产生!的弯矩可按下—式计算 — 】 式中:M》地震:作用产生的弯矩(】kN·m)》; 》     ao设!。计地震加《速度值;《 ,   【  Geq结—构等效总《重力荷载代表值【(kN); — :     【H0电气设施体系重!心高度?。(m)?;, : , : ,    h计算断】面,处距:底部高度(m—);  ! ,  : g重?力加速度 】  ?   2《  地震《作,用产生的剪力可按下!式计:算: 】 , : , , 式:中V地震作用产生】的剪力(kN)  ! : 6.2.【。3 : 当采用底》部剪力法《进行抗?震设计或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进—行抗震?设计时?应,符合本规范第5 章!的有:关规定 】 6:.2.4  —当采用?动,力时程分析法进行抗!震设:计时可采用实际强】震记:录或人工合成地震】动时程作《为地震动输入时程】输入地震动》。。时程不应少于三条其!。中至少应有一条人】工合成地震动时程时!程,。的总持续时间不应】少于30s其中强】震动部分不应小于】6s计算结果—宜取时程法计算结】果的包络《值和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的较大值【 6.】2.5?  当需进行—竖向:。地震作用的》时程分析时地面【运,动最大竖向加速度a!v可取最大水—平加速度《as的65》% : 6.2】.6  当电气【设备有支承结构时应!充分考?虑支承结构的动力放!大作用;若仅—作电:气设施本体》的抗:震设计时地震输【入,。加速度?应乘以支承结构【动力反应放大—系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支架设计参数确定】时应将支架与电【。气设施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抗震设【。计 《    — 2:  当支架设—。计参数缺乏时对于预!期安装在室外、室内!底,层、地下《。洞内、地下变电站底!层,地面上或低矮—支架上的电》气设施其《支架:的动力反应放—大系数的取值不宜】小,于1.2且支架设】计应保证《其动力反应放大【系数不?大于所取值》 , : : ,    3》  安装在室内二】、三:层楼板上的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建筑物】的,动力反?应放大系数》应取2.0对于【更高楼层上的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应专门研究【 ? ?    《。4,  安装在变压器、!电抗器的本体上的部!件动力反应放大系数!应取2?.0 》 ?6.2.7 — ,电气设施抗震设计地!震作用计算》应包括体系的—总重:力(含端子板—、金具及导》线的重量)、内部】压力、端子拉—力及0.25 【倍设计风载等—产生的荷载》可不计算地震作用】与短路电动力的组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