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试验方法
6.1 外观、结构、水平回转角和俯仰回转角
采用目测的方法及用角度仪检查灭火装置的俯仰回转角及水平回转角,结果应符合5.1的要求。
6.2 性能试验
6.2.1 额定压力、流量、最大保护半径、射流半径、监控半径的测量
将灭火装置固定在最小安装高度,在试验管路上安装准确度不低于±1%的流量计和准确度不低于1.6级、量程为(0~2.5)MPa的压力表。
用人工控制操纵喷嘴成水平状态。开启灭火装置让其喷射,保持在额定工作压力;然后在额定压力下喷射,约1min后,用准确度为±1cm卷尺测量其最远端痕迹至喷嘴正下方投影之间的距离,即为射流半径,射流半径的90%(取整)即为最大保护半径。
点燃试验火,用准确度为±1cm卷尺测量系统的探测组件能有效探测的试验火的中心点水平投影的长度,即为监控半径。
流量可以用标定的流量计直接测量,也可以根据灭火装置的流量选择适宜的计量罐的容积,待达到额定压力并稳定后,转向计量罐内喷射,喷射时间不少于30s,立即移开,然后测出计量罐内水的体积或质量,经计算求得灭火装置的流量。
试验结果均应符合表1的要求。
6.2.2 定位时间的测量
将灭火装置分别固定在最小安装高度及最大安装高度,在测得的最大保护半径处,用试验火诱发系统启动定位动作并对准目标射流。用准确度不低于±0.1s的电子秒表测量从试验火开始燃烧至灭火装置开始射流的时间,即为定位时间。测量结果应符合表1的规定。试验火是在直径570mm的油盘(高为70mm)内加入30mm高的清水,再加入500mL的车用汽油,点燃油盘的汽油开始燃烧。
6.3 高温试验
按GB/T 2423.2-2008进行试验,将系统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将灭火装置放入,以不大于0.5℃/min的升温速率,使温度升至+55℃±2℃,在此条件下保持2h,取出灭火装置,在室温条件下放置1h后应能满足5.3的要求。
6.4 低温试验
按GB/T 2423.1-2008进行试验,将系统接通电源使其处于监视状态,将灭火装置放入,以不大于0.5℃/min的降温速率将温度降到-10℃±3℃,在此条件下稳定2h(灭火装置在试验箱不应有结冰现象)。取出灭火装置,在温度为+15℃~+20℃、相对湿度不大于70%的环境中恢复1h~2h后应能满足5.3的要求。
6.5 恒定湿热试验
按GB/T 2423.3-2006进行试验,灭火装置经温度+40℃±2℃、相对湿度85%、历时48h的试验,取出灭火装置,在室温条件下放置1h~2h后应符合5.4要求,并能正常工作。
6.6 绝缘电阻
采用兆欧表在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施加500V±50V直流电压,持续60s。测量其电阻值。检验结果应符合5.5的要求。
6.7 介电强度试验
采用耐压测试仪在带电回路与金属外壳(或地)之间,施加1500V,频率为50Hz,历时1min的耐压试验。检验结果应符合5.6的要求。
6.8 抗环境光线干扰性能试验
在室内无其他光源的条件下,将系统接通电源,使其处于监视状态,用4只40W白炽灯组(组成边长为40cm的正方形)和4只40W日光灯组(间距20cm组成纵向排列)作为模拟干扰源,在距灭火装置的探头中心水平2m处对灭火装置的探头进行干扰性照射,每次照射1s,间隔1s,两种干扰源各进行10次,检验结果应符合5.7的要求。
6.9 电压波动适应能力试验
用调压器、电工仪表,将电源电压分别调到额定电压的±10%,检验结果应符合5.8的要求。
6.10 抗振动性能试验
6.10.1 试验方法按GB/T 2423.10-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时灭火装置应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条件应符合如下规定:
a)频率循环范围:10Hz~150Hz~10Hz;
b)振幅(单振幅):0.19mm;
c)扫描速率:1倍频程/min;
d)振动方向:XYZ三个方向;
e)扫频次数:2次的扫频循环。
6.10.2 根据振动响应的结果,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试验,每种试验均应在试样的XYZ三个方向依次进行:
a)未发现共振频率时,在150Hz的频率上进行振幅为0.19mm、时间为10min的定频振动试验;
b)若发现共振频率不超过4个时,在每一个共振点上进行设定振幅为0.19mm、时间为10min的共振试验;
c)若发现共振频率超过4个时,在10Hz~150Hz~10Hz的频率循环范围内,进行振幅为0.19mm、扫频速率为1倍频率/min的共振试验,振动时间为每个方向1h。
试验结果应符合5.9的要求。
6.11 灭火试验
6.11.1 自动消防炮灭火装置、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
在最小安装高度及最大安装高度处分别将1A级别的火试模型放置在灭火装置的最大保护半径内侧处,在火试模型预燃阶段应使系统处于非跟踪定位状态。预燃结束,恢复灭火装置的跟踪定位状态进行自动定位灭火。试验结果应符合5.10的要求。
火试模型、试验条件、试验步骤等应符合GB 4351.1-2005中7.2的规定。
6.11.2 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
在最小安装高度及最大安装高度处分别将1A级别的火试模型放置在4个灭火装置组成的正方形(边长为最大保护半径)的正下方,在火试模型预燃阶段应使灭火装置处于非跟踪定位状态。预燃结束,恢复灭火装置的跟踪定位状态进行自动定位灭火。试验结果应符合5.10的要求。
火试模型、试验条件、试验步骤等应符合GB 4351.1-2005中7.2的规定。
6.12 系统的后备电源供配试验
给系统送入两路电源,检查其供电切换功能。给系统送入一路不间断电源,记录系统分别在监视状态和工作状态下的连续运行时间。试验结果应符合5.13的要求。
6.13 系统运行的可靠性能试验
将灭火装置固定在最小安装高度,在规定的最大保护半径处,用试验火诱发系统启动跟踪定位动作并对准目标射流灭火,以此为一次成功的试验。如此重复10次,每次间歇5min,试验结果应符合5.15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