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地下水换热系统施工
5.3.1 热源井的施工队伍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
5.3.2 地下水换热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热源井及其周围区域的工程勘察资料、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
5.3.3 热源井施工过程中应同时绘制地层钻孔柱状剖面图。
5.3.4 热源井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 50296的规定。
5.3.5 热源井在成井后应及时洗井。洗井结束后应进行抽水试验和回灌试验。
5.3.6 抽水试验应稳定延续12h,出水量不应小于设计出水量,降深不应大于5m;回灌试验应稳定延续36h以上,回灌量应大于设计回灌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