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66-2005(2009年版) 建标库

5.3  地下水换热系统施工

5.3.1  热源井的施工队伍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

5.3.2  地下水换热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热源井及其周围区域的工程勘察资料、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

5.3.3  热源井施工过程中应同时绘制地层钻孔柱状剖面图。

5.3.4  热源井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的规定。

5.3.5  热源井在成井后应及时洗井。洗井结束后应进行抽水试验和回灌试验。

5.3.6  抽水试验应稳定延续12h,出水量不应小于设计出水量,降深不应大于5m;回灌试验应稳定延续36h以上,回灌量应大于设计回灌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