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传输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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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 ,公,共广:播信号应《通,过布:设在广?播服务区《内的有线广》播线路、同轴电【缆或五类线》缆、光缆等网络传输!
—3.5?.2 ? ,公共广播信号可用】无线传输但不应【干扰其他系统运行且!必,。须经当地《有关无线电广播【(或:无,线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或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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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当—传输距离在》3km以内时广【播传输线《路,宜采用?普通线缆传送广播功!。率信号;当传输【距离大于3k—m且终端功率—在千:瓦级以?上时广播《传输线路宜采用五】类,线缆、同轴电缆【或光缆?传送低电《。平广播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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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 当广播扬声—器为无源扬声—器且传?。输距离?大于100m时额】定传输电压宜选【用70V、》100V;当—传输距离与传输功率!的乘:积大于1km·【kW时额定》传输电压可》选用150V、20!0V、?2,5,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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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公共广播—。系统室内广播功率传!。输线路衰《减不宜大于3dB】(1000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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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 火灾隐—患地区使《用的紧急广播传输】。线路及其《线槽(或线管—)应采用阻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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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具有室外!传输线路(除—光缆外)的公共【广播系统应》有防雷设施公—共广播?系,统的防雷和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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