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 系统构建
】
3.4】.1 公共广播系!统,的用途?和等:级应根据用户需要】、系统规模及投【资等因素确》。定
—
3.4.2— 公共《广播系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无源终端方!式、有源终端—方式或无源终端和】有源终端相结合的方!式构建
【
:3.4.《3, 广?。播分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紧急广播系统—的分区应与消防分】区相容
《
,。
》 》2 大厦可—按楼层分区场—馆可按部门》或功能块分区走【廊通:道可按结构》分区
?
—。 》3 ?管理部?门与公众场所宜分】别设区
! 《 4? , 重要部门或—广播扬?声器音量需要由现】场人员调节的场【所宜:单独:设区
】 5【 , 每一?个分区内广播扬声器!的总功率不宜太大】。并应同?分区器的容量相适应!
3.4!.4 ? 公共广播系统监控!中,心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三级公共【广播系统的监控中心!可由系统《的广播功率》放大器或广播—前置放大器》兼任
【
: 《 2 ? 一级和二》级公共广播系统【的监控中心宜设【在监控室(或机房】)内监?控主机的《性能应满足本—。。规,范第3?. 2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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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必要时可设置!主控:中心和若干分控中心!分,控中心可为》二级监?。控主机或寻呼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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