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保护:和利用? : 第?十四条 经认定公】布的湿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形式进行保护 】 :。 第十五条 —珍稀濒危湿地物【种,集中分布地》、湿地鸟《类主要繁殖栖息【地或:者重要迁徙》停歇地等具备自然】保护区设立》条件的湿《地应当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 — 第十六条 】对,不具备条件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建立湿地公—园 》    《(一)?符合湿地保护规【划;:。     (!二)湿地生态—系统具有典》型性或者区》域地位重要;— :     —(三)湿地》主体生态《功,。能具有典型示范性】;     !(四)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生物物种独】特; ?     (】五)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和文化价值; 】   》  (六)具—有生态展《示、生态旅游—。等功能 第十!七条: 设立国家级—湿,地公园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报— ,。     设】立,省级湿地《公,园应当在省》重要:湿地范围内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程》序向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视频资料及生物!多样性报告等—相,关,资料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湿地保护!专家组?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命名  【   ?市,州、县级湿地公园】的设立由市州—、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 第十八条 具!。有特殊保护价值但】面积较小、不具备】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或》者湿地公园条件【的可以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立湿地》保护小区并》。报,市州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九条 湿地公园根!据不同功能可以【分,为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管理】服务区 —     在湿【地公园的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管理服务【区内进行商》业和公益活》动应当?符,合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禁止下列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  :(一)开(》围):垦、排干自然—湿地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  【   (二)—擅,自填埋自然湿—地擅自采砂、采【矿、取土; 】 ,    (三)【排放不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其他污染湿地的废!水,、污水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 (四)过度—放,。牧或者滥采》野生植?物,过度捕捞或者—。灭绝式?捕捞过度施肥—、投药、投》放饵料等污》染,。湿,地的种植养殖—行为;   ! , (五?)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 第二十一【条 湿地公》园丧失湿地生态功】能的:批准命?名的:部门应当撤》销其湿地公园的命名! 《第二十二条》 在湿地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倾倒和《堆置废弃物、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超标废水; !    — (二)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   (三)非法】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 】    — (四)擅自排【放湿地蓄水》或者:修建阻?水、排水《设施截断《湿地与外围水系【联,系;  【   ?(五)擅自》猎捕、?采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捡拾—或者破坏野生—鸟卵;  】   (六)擅【自开:垦、围垦、填埋、占!用湿地或者改变湿】地用途; 】  :  (七《)擅自挖《砂、采矿、取土【、烧荒、采》集泥炭或《。。者泥炭藓、揭取【草皮; 【   ? (八)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 , 第:二十三条 在—湿,地,保护范?。围内进行旅游、【动,植物产品生产等【活动:应当符合湿地保护】。规划与湿地资源的】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相适应?不得对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造:成破坏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职?责对退化的湿—地采取?封育、退耕、—。禁牧、?限牧、禁渔、—。限渔、?截污、补水等措【施进行恢复 —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污水【处理等单位》和机构建设人工【湿,地,。降解污染物、净化】水质 ? 第二十五条 【湿地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方案并采取措施!保护周围景物—、水体、植被、【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地!形地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