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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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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湿地保护《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 湿地保—护规划是《湿地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编制—和批:准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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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包括》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和省—重要湿地《
: 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的认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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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省重要!湿地:
— (一《)珍稀濒危湿地物种!集中分布地》湿,。地鸟类主要繁殖栖息!地或者?重要迁徙停》歇地;?
:。。 —(二)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
! (三)!具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或者特殊保护价值!的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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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具有生态》系统: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湿!地;
《 , (五【)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湿地
! 省重要》。湿地的认定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重要湿地条件!。和湿地资源状—况,提出组织省湿地【。保,护专家组论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认定:省重要湿地》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一条 不具备省重!要湿地条件但—有科研或《者保护价值的湿地应!当认定为一般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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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湿地?的认:定由市州、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条件提出审》。核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和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二条? 省湿地保》护专家组由野—生生物、生态环境】、风景园林》、城乡?规划、水文、—地质、旅游、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省重要湿!地名录?及范:。围,认定、湿地保护规划!制定、湿《地,资源利用、湿—地生态补偿和生态】。修复等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具体—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第十三条 经认定!。公布的?。湿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湿地保护标】志标明湿地名称、类!型、保护级》别、保护范围、【地理坐标、保护管理!机构等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破坏湿地保护标志!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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