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三章 污染—物总量控制 】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污控!制,总量核?定排污单位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并载入排污》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主要污》染物减量替》代,、总量减《少的原则明确企业】排放指标《来源    ! 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定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原:则上在项目所—。在区域的总量指标内!平衡建设项目所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通过采】取有效减排措施、】企业内部调剂等方式!仍,。不能满足该项—目需要?的不足部分可以通】过排污权交易购【买,   —  大气环境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区域》不得实施总量调剂 ! ?第三十?。五条 通过减—量替代获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在替代》的排放量《未削减完成前—不得:核发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生产 第三!。十六条 未完成年】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区—域和行?业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该区域—和,行业除?民生工程以外—的排放该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直至达到总量控制!要求:;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