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和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大气!污染防治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协同控?制、:损害担责的原则 】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完成》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确定重点工作任】务和年度控制指标】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县级—人民政府的安排【负责本辖区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将大气!污,染防治?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按照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原则合理规划、调!整城:市建设和空间布局加!。强生态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政务【公开为公众监督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便》利 》第五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能源结构调整等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的工作  】   工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推:动,工业企业技术—升级改造等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的工作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机动车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  !   农业、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对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 【    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对扬尘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防?止焚烧?秸秆等产《生的大气污染—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协助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 第六条 —大气污染防治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     省人!民政府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开展考核《评,价将完成情》况纳入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的内容并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 【    — 市、州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与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制定本级!人民:政,府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纳入各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内容并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 】 第七条 —对涉及公众大气环境!权益的?。经济建设重大决【策,或者可能对大气【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在作出决策前进行】论证:和大:。气环:境风险?评,估必要时举行听证】    【 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造成大气环境严重!损害:的应:当依法追究决策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大气环境】状况及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发,生重特大大气污染】事件的应当将相关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推广?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支持大气污染防!治以及相关综合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提!高公民的大气—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公众参与大气—环境保护对在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大气环境】并有权获取相—。关大气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大气环境保护  !  :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有利于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低碳、》节俭生活方式 】